2019
.
04
.
09
漯河市2016年度第八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7年5月2日以豫政土〔2017〕285号文件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一、被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面积及地类本批次被征收土地位于源汇区空冢郭镇叶岗村107国道西侧。征收空冢郭镇4.7857公顷,总面积4.7857公顷,全部为耕地。二、征地补偿标准1、征地补偿安置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豫政〔2016〕48号)标准进行补偿。社会保障费用按豫劳社办〔2008〕72号执行。具体数额如下:征地补偿安置费:4.7857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