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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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9年1月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19]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二、建设用地用途:道路广场用地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北起灯辉路南、南至剑川路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1、 颛桥镇黄二村1473.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73.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2、 颛桥镇黄二村(上海昌源实业有限公司)3728.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3728.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