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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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9年1月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19]37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二、建设用地用途:文体用地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杨行镇规划五路以东、规划一路以南、沙浦以西、盘古路以北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1、宝山区杨行镇城西二村陈家宅组7062.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758.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04.2平方米。2、宝山区杨行镇城西一村胡家浜组26513.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6089.7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