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639-3036、400-150-9288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WE'LL MAKE EVERY EFFORT TO SOLVE YOUR PROBLEMS

新闻中心

NEWS

联系方式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167号翔达大厦1011室 
电话: 400-150-9288
010-86393036
邮箱: 15810784790@163.com

欢迎关注万典律师官方

微信公众平台

  • 2018 . 12 . 21
    最高法院案例 : 行政协议之诉的起诉期限行政协议虽然仍属于一种行政活动方式,但它却借用了民法合同的方式,行政机关与协议相对人之间虽然本质上不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但却是以平等协商的方式订立并履行协议,正是基于这种平等性和双方性,当因为行政协议的订立和履行产生争议,可以适用不违反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规范。但行政协议终究不是民事合同,行政机关因公共利益需要或者其他法定理由,可以单方变更、解除协议,这种行政优益权的行使,与传统的单方行政行为并无不同,因此针对行政机关单方变更、解除协议的行为提起诉讼的,仍然适用《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起诉期限的规定。行政 裁 定 书(2017)最...
  • 2018 . 12 . 20
    最高法院判例:诉讼权利的滥用“无诉则无判”,诉乃发动审判权的前提。然而,是不是只要诉具备了法定形式并符合法定程序,人民法院就必须进行实体审理?现有法律虽然未作出明确规定,但根据审判权的应有之义,结合立法精神以及司法实践可知,答案并非绝对的。诉最终能否获得审理判决还要取决于诉的内容,即当事人的请求是否足以具有利用国家审判制度加以解决的实际价值和必要性。如果当事人采取多人多次重复申请公开相同、同类政府信息,继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是为了达到扩大影响、反映信访诉求的目的,则不具有依法应予救济的诉讼利益,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条的立法本意相悖,浪费了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已构成...
  • 2018 . 12 . 20
    最高法院判例:从其他行政机关获取的政府信息由谁负责公开?政府信息是行政机关制作的,由制作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政府信息是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被申请机关从其他行政机关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保存政府信息的情形。(2016)最高法行申1378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陈国模,男,1949年10月3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住所地福建省莆田市。法定代表人许建平,该区区长。再审申请人陈国模因诉再审被申请人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
  • 2018 . 12 . 20
    最高法院判例:关于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的批复的可诉性问题市县级人民政府依其职能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请示,向其作出同意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的批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批复自行向违法建设行为人作出并送达强制拆除决定书。据此,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的批复并不直接对外发生法律效果,不属于可复议的行政行为。(2017)最高法行申9283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杨昌胜,男,1969年11月21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宣城市人民政府,住所地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中路49号。法定代表人张冬云,该市人民政府市长。再审申请人杨昌胜因诉宣城市人民政府行...
  • 2018 . 12 . 20
    最高法院判例:履行法定职责之诉的要义请求履行法定职责之诉,有时也称为“请求应为行政处分之诉”。这两个概念本身,就比较清楚地阐明了这类诉讼的要义——所谓“请求履行法定职责”,是指请求行政机关履行的,必须是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赋予行政机关对外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责。“请求应为行政处分”则是强调,请求行政机关作出的,只能是具有外部效力的调整。那些仅限于行政内部领域的措施,例如请求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一个命令、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监管监督,因其不具有对外性、不直接设定新的权利义务,通常不能在请求履行法定职责之诉中提出。虽然同级人民政府具有监督其所属工作部门的职责,但这种职责系基于上下级行政机关之...
  • 2018 . 12 . 20
    最高法院判例:行政复议中止行为不具有可诉性行政复议中止是行政复议的程序性规定,属于过程行为。因复议尚未终结,中止复议的阶段性程序行为并未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因此不具有可诉性。(2017)最高法行申687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XX。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民政府。住所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法定代表人白尚成,该市人民政府市长。再审申请人XX因诉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银川市政府)行政复议一案,不服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6)宁行终377号行政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受理后,依法由...
  • 2018 . 12 . 20
    最高法院判例:行政指导及其可诉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但被诉行为应当限于“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换句话说,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之所以能够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不是因为它本身属于行政机关,而是因为它在有些情况下,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行使了某种行政管理的职权。因此并非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作出的所有行为都能够在行政诉讼...
  • 2018 . 12 . 20
    最高法院判例:内部行政行为的性质不因当事人的知悉而改变内部审批行为虽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为申请人所知悉,但并未改变其系内部行政行为的性质。行政 裁 定 书(2017)最高法行申363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张召久,男,1979年11月9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台前县。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孟庆申,男,1983年1月4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台前县。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李勇洪,男,1970年8月23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台前县。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孟庆保,男,1972年5月12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台前县。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
  • 2018 . 12 . 20
    最高法院判例:政府信息不存在案件的审查重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是已经存在并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人民法院审理因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引发的行政案件,应重点审查行政机关是否已经尽到合理的查找和检索义务,当政府信息不存在时行政机关是否履行了法定告知或者说明理由义务。(2017)最高法行申148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沈亚威。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住所地:上海市。法定代表人:鲍炳章,区长。再审申请人沈亚威诉被申请人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徐汇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一案,上海市(201...
  • 2018 . 12 . 20
    最高法院判例:对明显不属于复议受案范围而作出的不予受理复议决定不应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对于复议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应当进行审理后作出实体判决。但是,对于明显是针对信访事项申请行政复议,其实质是申诉信访行为,明显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复议机关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不产生实际影响,不应当纳入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否则实际上是允许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将信访事项导入诉讼程序,违反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2018)最高法行申3349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苏玉华,女,1953年11月15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沈...
6808页次658/681首页<...  653654655656657658659660661662...>尾页
分享到:
X
2

MSN设置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2

MSN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4

阿里旺旺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免费电话
1

QQ联系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2

MSN设置

6

二维码管理

5

律师热线

  • 010-86393036
  • 400-150-9288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