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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判例:关于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的批复的可诉性问题市县级人民政府依其职能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请示,向其作出同意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的批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批复自行向违法建设行为人作出并送达强制拆除决定书。据此,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的批复并不直接对外发生法律效果,不属于可复议的行政行为。(2017)最高法行申9283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杨昌胜,男,1969年11月21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宣城市人民政府,住所地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中路49号。法定代表人张冬云,该市人民政府市长。再审申请人杨昌胜因诉宣城市人民政府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