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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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范围,与其他参保人员一样共享同样的政策标准,从制度层面解决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指导意见》自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指导意见》包括了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要求和目标任务、保障范围和对象、补贴办法、参保办法、补贴资金的筹集管理等内容。与2008年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试行办法》相比,《指导意见》取消了过去单独建立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农民可根据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