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国土资源局:
报来《关于办理南宁市良庆区2018年第五批次乡镇建设用地手续的请示》(南国土资报〔2019〕220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良庆区良庆镇坛泽村民委员会、新团村民委员会,良庆区玉洞街道平乐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13.7628公顷(水田3.8905公顷、旱地6.1104公顷、果园0.1182公顷、有林地0.8568公顷、灌木林地0.1754公顷、其他林地1.5673公顷、天然牧草地0.0505公顷、农村道路0.5122公顷、坑塘水面0.4480公顷、沟渠0.033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本批次用地涉及征收集体土地14.1687公顷,需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征收土地手续。须在征收土地手续获得审批后方能办理批后实施及供地手续。
三、你局要认真落实农用地转用方案,并依法加强对城镇建设用地的管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提供建设用地。凡经营性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
四、拟定的耕地补充方案合理、可行。你局应对补充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用地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交纳用地的有关税费。
此 复
2019年2月13日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