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力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现就沙市区2018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位于沙市区关沮镇合心村,土地面积:1.3774公顷,其中农用地1.3774公顷(耕地0.0274公顷,其它农用地1.3500公顷);需安置农业人口4人;
(二)土地补偿费标准:前三年平均年产值3.0万元/公顷的8倍,金额:0.6576万元,支付对象:沙市区关沮镇合心村,支付方式:现金;
(三)安置补助费标准:前三年平均年产值3.0万元/公顷的12倍,金额:0.9864元,支付对象:沙市区关沮镇合心村,支付方式:现金;
(四)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金额:0.0822万元,支付对象:沙市区关沮镇合心村,支付方式:现金;
(五)其它土地补偿标准:60.0万元/公顷,支付金额:81.00万元,支付对象:沙市区关沮镇合心村;
(六)农业人员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方式;
(七)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力人对公告内容如有异意或要求举行听证会的,请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日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