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的和必要性
背景和现状
随着我区危房改造工作的不断推进,腾空和拆除的危房数量不断增加,存在安全隐患,区委区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对农村危房拆后宅基地进行妥善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目的和必要性
为进一步加强龙湾区农村危房拆后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收回和利用工作,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有必要对农村危房拆后宅基地土地利用和管理提出相应的措施和要求。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切实破解农民建房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46号)
3.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温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温龙政发[2017]43号)
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规范腾空拆除工作、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及时办理产权注销、建立危房拆除和管理档案台帐、加强拆后宅基地管理。
1.规范腾空拆除工作章节明确了街道腾空和拆除的对象和组织时间。
2.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章节,明确了收回对象和具体收回审批流程。并附件明确了收回要件、审批流程、决定书文书。
3.及时办理产权注销章节,明确了产权人在使用权收回后注销不动产权证的时间节点。
4.建立危房拆除和管理档案台帐章节,明确了街道建立拆除和管理档案台账的具体内容。
5.加强拆后宅基地管理章节,明确了拆后宅基地的利用要求和各街道、部门职责。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