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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典讲堂
遭遇强拆之时,烦恼才刚刚开头。实施强拆主体的确定,被强拆房屋的所有权证证明,每一件都是大事情,马虎不得。在此时,有用的证据证明就是提高补偿额度的最有利助手。房屋拆迁进程中,什么才是需要取证的,如何取证,是每一位被拆迁人必须要了解的知识。那么,什么证据方可被法院认同呢?怎么取证方可作为有利证据呢?保存文字性文件和房屋所有权证:1、与房屋、土地关联性的所有权证:比如: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房屋所有权证、用地审批手续、建房审批手续、土地承包合同、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等等。以上都是做为我们证明自身权益最有力的证据。只要听说房屋要拆迁首先必须要做到:原件保存好,提防拆迁方以换新证为由,把证据原件拿走。2、可证明房屋面积、价值的相关文字性材料:比如:评估报告、房屋测量登记表、房屋面积确认表等等。在以往办理的案件之中,大多数被拆迁人抵触拆迁或者评估报告补偿不同意之时,拒收评估报告、禁止测量人员测量房屋。然而被拆迁人并不清楚,不论补偿是否满意都应保存好评估报告,为今后维权从中找到违法点做准备,从而提高补偿额度。3、拆迁方发布的文件:比如:征收决定、补偿决定、拆迁公告、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公告、限期拆除通知书、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等等。房屋强拆并非莫名其妙的出现,之前必然有所苗头。抛开口头威胁强拆之外,就是发布相关的书面材料,此书面材料就是要强拆的苗头,因此,必须要重视、重视、再重视,...
更新时间: 2019 - 01 - 18
遭遇强拆之时,被强拆房屋的所有权证证明,每一件都是大事情,马虎不得。在此时,有用的证据证明就是提高补偿额度的最有利助手。房屋拆迁进程中,什么才是需要取证的,如何取证,是每一位被拆迁人必须要了解的知识。那么,什么证据方可被法院认同呢?怎么取证方可作为有利证据呢?有用的拍照、录音、录像:1、拆迁方的公告、通知等房屋拆迁相关文件:房屋拆迁公告、通知是由拆迁方颁布的,在拆迁红线范围之内张贴,我们这时必须要及时拍照清晰并保存证据,此为寻找拆迁方违法点的依据。2、房屋室内外拍照并录像:起初,拍照和录像是体现房屋结构的价值,拍照录像要清晰并保存。3、违法强拆取证:提前与邻居或亲戚沟通好,假如遭遇强拆之时,相互协作进行拍照、录像取证(车辆、人员等)。4、报警并录音:遭遇强拆,及时报警并录音,保存证据。公安机关不受理或受理不作为,这些都是维权的有利证据。(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1 - 18
1、为什么会有奖励政策?所谓的“奖励”从字面意思其实就是一种激励手段,主要是用于调动人的积极性,这正是拆迁奖励的目的,对进行拆迁的人进行奖励他们会促使拆迁的顺利进行,当然应该确保被拆迁人应得的拆迁补偿,对被拆迁人给予一定的奖励还是符合规定,需要注意的是拆迁奖励是需要建立在合理合法的拆迁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在被拆迁人得到应该得到的拆迁补偿之外,其它的补偿增加才能算为“奖励”,大多的拆迁奖励都不会太多,只是一个促进被拆迁人签字的一个噱头。2、拆迁奖励的72变:拆迁律师强调在拆迁过程中,拆迁商出奖励政策是可以的,也是国家扶持鼓励的,但是有的时候事实并不是想的那么美好,渊博律师事务所在回答咨询时总是会有这样的问题出现,在接见被拆迁人时总会听到:“谁谁谁拆迁早签字,多奖励了几十万,多给了几十平米”,很多人已经不会去想为什么应得的拆迁补偿款不高,反而拆迁奖励却高的离谱,有的甚至奖励高达百万,平米数也是更多,主要目的就是以拿到拆迁奖励的人来渗透不拆迁人的思想,想让更多的人可以尽快的签字同意,但是在拆迁标准低,奖励高的前提下,都是对等的,你拿到的并没有比应得的多,3、警惕高额奖励蒙蔽眼睛:拆迁奖励会在一个充满了议论纷纷的拆迁过程中进行,更多的是心理战,这种方法也算是属于酒桌文化中敬酒系列,体现出了拆迁商的诚意,此时被拆迁人就更应该警惕,不能被出现小的诱惑,放弃了该有的拆迁补偿,应该时刻保持理智,理...
更新时间: 2019 - 01 - 18
1、没有房证,是不是没有拆迁补偿?相信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在宅基地占用时不会这样一下卡死,对于有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还是需要看得到宅基地是不是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实际条件。在现实中对于因之前制度不完善造成的管理不规范等原因,没有相关宅基地的使用证件,或有的宅基地在农民使用宅基地的时候,我国还没有出台关于办理相关证件的规定,或者说在当时使用时相关部门并没有要求办理相关证件,所以这也普遍的成为拆迁人压低拆迁补偿的借口。2、“一户一宅”意思是什么?根据《土地管理》相关规定,农村一个户只可以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宅基地的大小不得超过当地省级政府的标准,如果有农民把自己的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房屋一起出售给他人,以后就不能再次申请新的宅基地使用。说到这里拆迁律师不得不问一下,如果确实存在“一户多宅”的情况,是不是就完全没有拆迁补偿了呢?对于这种情况也不能这么判定,虽然法律规定一户一宅,但是现实中的实际情况是多变的,一些合法取得多处宅基地或者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省级规定标准是大量存在的。3、对于在宅基地上长期不使用的住宅,能否强制拆除?不用犹豫,肯定是不行的,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对于闲置的房屋虽然长时间不使用,但也属于我们的合法财产,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意见》中提到,针对“一户多宅”和闲置住宅,各级各地都要制定相应鼓励政策,来鼓励农民可以腾出多余的闲置宅基地,这里需要注意,是“...
更新时间: 2019 - 01 - 18
1、参照当地生活水平:首先最基本的了解,我们应该了解房屋和土地的情况,例如房子的面积,年限和周围环境以及市场房价是多少,只有这些基本的了解之后,自己心里才会有一杆秤,在拆迁补偿问题上才会有一个参照,有很多这样的案例,被拆迁人不了解当地周边的环境和房价,造成拆迁补偿低于市场价格,这就给被拆迁人造成一定的损失,从而影响了生活水平。2、要知道补偿项目都有哪些:拆迁协商过程中肯定会涉及搬迁、安置等问题,那么就要细化一下,例如:在搬迁过程中的费用谁来负责?如果拆迁人给予一定的补偿,那么也要细化到补偿具体,不能马马虎虎,或者大概,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具体补偿项目可大致分为以下几类:(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地方拆迁补偿方案中制定了补助或奖励办法,拆迁方也应按照规定如实给予被拆迁人补助和奖励。3、牢记“先补后拆”原则: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在房屋拆迁时应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并且在房屋拆迁前,拆迁补偿就应该发放到位。律师友情提示:在房屋拆迁时,首先一定先谈妥补偿问题,并且一定在收到补偿后再进行搬迁,如果是房屋产权的调换,需要签订好相关协议后再搬迁,虽然全国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但是大家只要参考以上原则并且及时咨询拆迁律师,才会做到合理补偿,不让自己的权益...
更新时间: 2019 - 01 - 18
一、仔细审阅协议各项条款内容:合同都是定制的,根据不同的情况,定制不同的补偿方案,合同的内容也是大有不同,补偿方式一般分为:房屋置换、货币补偿、重新划分宅基地,合同条款是决定补偿的关键,对于内容不能忽视,特别是直接影响到我们的条款,例如:条款中对于房屋置换补偿一定审阅房屋的位置、楼层、大小、朝向等问题,货币补偿则要确定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日期、是否一次性支付等问题,对于重新划分宅基地也是确定宅基地的位置、大小、成本价补偿等,这些都是最基本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也是最直接影响到我们的条款。二、理智理性面对拆迁:世界在变化,国家在发展,为了提高更好的生活水平,所以一些东西是需要重新规划改造,这是必然的,也是我们阻挡不了,这时候我们应该考虑一下重新规划的重要性,不能只顾小家不顾大家,面对拆迁,很多被拆迁人的内心是一个此起彼伏的变化,这种波动是符合常理的,对待老房都十分有感情,这也是可以理解,但是一定要理智,不可走极端,如果不合理,一切要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来改变,不能因为一时冲动,毁掉一切。三、利用法律获取补偿最大化:拆迁过程中,如果拆迁补偿不合理,一定要使用法律渠道来争取,一定避免出现冲突事件,都要做到互相尊重,虽然有困难,但是必须理智的提出自己的要求并且配合拆迁人员的工作,这也是获取补偿利益最大化的唯一合理合法途径,如果有了冲突,可能性质就变成另一种,冲突是对被拆迁人没有一点好处。四、寻...
更新时间: 2019 - 01 - 18
房屋拆迁是有原则性,即:在《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第二款规定,推动完善政策,切实维护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合法权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二款规定,严格执行农村征地程序,做好征地补偿工作。原则: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户的居住问题,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原则永不变,违反拆迁原则,就是违法,这是毋庸置疑。强拆的非是房子,是被拆迁人的权益和尊严;罪恶内心没有光明,不要奢望它会善待;补偿就在塔尖上,需要方法才能触摸;信访就像求平安,等待老天爷的开恩;不惧他们的违法行径,所惧我们内心的懦弱;天下没有做不成的事,只有做不成事的人。(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1 - 18
要清楚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尺度,首先要清楚什么是棚户区和棚户区改造词语。棚户区和棚户区改造的定义:棚户区一般指简陋房子集中区,此处缺少合理城市规划,致使房屋高矮不一,布局凌乱不齐,斜路、死路、圆弧路比比皆是,结构粗陋,抗震、防火、防洪性严重低于国家标准,居住拥挤,各项功能差、街道环境不好、没有绿化、没有公共活动场所的房屋集中地方。因此,棚户区的定义就是依据现实状况总结概括出现的词语,更是为了拆迁方以棚户区改造名义拆迁钻空子的手段。棚户区改造是为了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之中,旧城区改建等同于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尺度:棚户区改造出于政策原因,是由房屋拆迁转变而来,因此棚户区改造的拆迁补偿尺度(标准)在法律层面上还没有具体的规定,例如哪哪哪拆迁补偿是多少钱。然而棚户区改造以现实情况还是要以拆迁为原则,必须要依托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为依据。棚户区改造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和村里集体土地上房屋,在拆迁进程之中,根据土地性质不同补偿也不相同。(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1 - 18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尺度: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即房屋价值的补偿是依据征收决定之日起,原房屋周边类似商品房市场的均价,也就是离最近开发商盖的楼房作为房屋补偿依据。拆迁奖励也必须要在补偿之列。二、村里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尺度:(1)在城市规划区以外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在《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之中指出,房屋拆迁要按照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补偿,被征地拆迁农户所得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能够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2)在城市规划区以内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在《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之中指出,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即,房屋虽然在...
更新时间: 2019 - 01 - 18
在生活中,有很多这种情况,例如出嫁、工作、上学一些原因,把户口已经迁出别的地方,对于这种情况,在房屋拆迁的时候是否可以拿到拆迁补偿款呢?拆迁律师带大家了解一下《宪法》的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第十条的规定就是说明了农民对于宅基地是只有使用权,并不是拥有所有权,这一点要搞清楚,对于户口已经迁出的朋友不用过度担心,户口迁出之后虽然不可以再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是房子是属于私有财产,如果户口已经迁出的,对上辈房屋是不能进行重新改造,在房屋自然坍塌、损毁后,村集体是有权收回宅基地。户口迁出之后,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否可以继承?这个是肯定的,户口虽然已经迁出,但是房屋是可以继承,宅基地是不能继承,对于宅基地是不能继承使用,房屋是可以根据房屋的所有权或者继承权主张拆迁补偿,所以在面临强拆的时候,只要房子还在,我们就可以领取房屋相应的拆迁补偿。对于房屋拆迁补偿是依照地上物进行补偿,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住房拆迁要进行合理补偿安置。征地中拆迁农民住房应给予合理补偿,并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被拆迁农户居住问题。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
更新时间: 2019 - 01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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