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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编号:CLCD01-2014-0019各街道办事处、藤桥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鹿城区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置换)有关规定》已经八届区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9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鹿城区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置换)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鹿城区城中村改造与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实施办法》(鹿委办〔2012〕2号),规范鹿城区“村房两改”房屋征收(置换)与补偿工作,保障被征收(置换)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推进征收与补偿工作,加快“村房两改”安置房工程建设和安置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鹿城区“村房两改”实际情况,制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