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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 . 05 . 29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新修订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7〕第3号),其中对应收账款定义增加了“其他以合同为基础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债权”,填补了期房安置房收购协议权利质押的法律空白。为更好地发挥收购协议作为应收账款的融资功能,解决原房屋所有人或其利益关系人短期内市场房源购置、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区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结合《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对温州市鹿城区产权调换期房安置房实施收购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温鹿政办〔2017〕28号),制定出台了本政策。二、主要内容说明...
  • 2019 . 05 . 29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关于鹿城区实施安置性质住宅商品房购买工作的试行意见》已经九届区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鹿城区实施安置性质住宅商品房购买工作的试行意见为转变安置模式、提升城市建设品质、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现就实施安置性质住宅商品房(以下简称“商品房”)购买相关事宜提出如下意见:一、购买对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所有权人可申请购买商品房:(一)实行改造范围内产权调换安置的征迁项目房屋所有权人选择期房安置房全额收购的;(二)2017年4月1日之后实行改造范围内...
  • 2019 . 05 . 29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为盘活我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土地资源,优化城市规划,提升城市建设品质,今年4月1日,我区出台《关于对温州市鹿城区产权调换期房安置房实施收购的若干规定(试行)》(温鹿政办〔2017〕28号,简称“《收购规定》”),旨在鼓励被征迁对象进一步转变安置模式。我区近几年城中村改造的大面积铺开,主城区内核心片区的城中村基本已改造完毕。《收购规定》推行以来,我区各个城中村改造及征收项目的货币安置比例又有了明显大幅提高。因《收购规定》第一次提出了“期房安置房收购”和“房票奖励”(即“现金房票”)概念,但“现金房票”系以货币形式予以兑现,老百姓的原有旧房拆除后,会产生一大批对新住房的刚性需求,由...
  • 2019 . 05 . 29
    统一编号:CLCD01-2017-0014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鹿城区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九届区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鹿城区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全面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7〕25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温政办〔2016〕125...
  • 2019 . 05 . 29
    统一编号:CLCD01-2017-0008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关于加快推进鹿城区城乡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九届区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鹿城区城乡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1号)、《全省“除隐患、保安全、促转型”治危拆违攻坚战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16〕154号)、《温州市城镇危旧住宅房屋...
  • 2019 . 05 . 29
    一、《关于对温州市鹿城区产权调换期房安置房实施收购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收购规定》)施行后实施签约的项目,原旧房属住宅且安置对象在房屋征收补偿(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签约并腾空的,按如下方式处理:(一)安置对象选择期房安置房全额收购的:1.按模拟方式确定安置对象在改造地块内模拟安置期房(以下简称模拟安置房)总建筑面积(众用分摊系数按0.25计算,含套型差建筑面积10平方米)。2.收购金额根据期房安置房收购方案公布之日模拟安置房总建筑面积的价值扣减应缴购房款后确定。(二)安置对象选择部分期房安置房收购、部分保留在集中安置区块产权调换的,按如下方式处理:1.安置对象应当在实施单位...
  • 2019 . 05 . 29
    统一编号:CLCD01-2017-0007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关于对温州市鹿城区产权调换期房安置房实施收购的若干规定(试行)》已经九届区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对温州市鹿城区产权调换期房安置房实施收购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一条  为盘活鹿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土地资源,优化城市规划,提升城市品质,缩短产权调换安置周期,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鹿城区范围内依据《温州市区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农房集聚建设补偿实施办法》(温政发〔2012...
  • 2019 . 05 . 29
    统一编号:CLCD01-2017-0002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鹿城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八届区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2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鹿城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公共服务改革,探索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模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规范和推进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更好地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 2019 . 05 . 29
    统一编号:CLCD01-2016-0032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安置暂行办法》已经2016年八届区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安置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安置工作,根据《鹿城区城中村改造与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实施办法》(鹿委办〔2012〕2号)、《鹿城区安置房统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温鹿政办〔2013〕22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鹿城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
  • 2019 . 05 . 29
    统一编号:CLCD01-2016-0010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鹿城区房屋征收人均保底安置人口审定办法(试行)》已经2016年八届区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4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鹿城区房屋征收人均保底安置人口审定办法(试行)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规范鹿城区房屋征收人均保底安置涉及的人口审定工作,依照《温州市区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农房集聚建设补偿实施办法》(温政发〔2012〕1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鹿城区范围内房屋征收人均保底安置人口数的审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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