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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 . 05 . 28
    各镇(街),区各局办,区各直属单位:《溧水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已经区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溧水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为保障被征收人和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直管公房承租人(以下称直管公房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令第318号)精神,现就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价值补偿以外的其他补偿补助奖励项目和标准规定如下:一、住宅房屋补偿补助奖励项目和标准(一)搬迁补助费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搬迁时发生的搬迁补助费,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
  • 2019 . 05 . 28
    为更好地推进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溧水区人民政府出台了溧政发〔2012〕40号文件,对城镇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助费、提前搬家奖励等标准作了适当调整,主要精神解读如下。一、适用范围只适用于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不适用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撤组剩余国有土地上原建于集体土地上房屋被拆迁的,以及撤组后原宅基地上依法翻建或改建的房屋被拆迁的,不论被拆迁人是否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均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政策执行。二、住宅房屋征收有关补助费标准按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下同)认定补助。(一)搬迁补助费:按合法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计算,补助...
  • 2019 . 05 . 28
    溧政规〔2017〕3号各镇(街),区各局办,区各直属单位:《溧水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已经区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溧水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为保障被征收人和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直管公房承租人(以下称直管公房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令第318号)精神,现就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价值补偿以外的其他补偿补助奖励项目和标准规定如下:一、住宅房屋补偿补助奖励项目和标准(一)搬迁补助费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搬迁时发生的搬迁补助费,...
  • 2019 . 05 . 28
    开发区,各镇(街),各有关单位:根据《溧水县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办法》(溧政发[2011]66号)和南京市人社局、财政局下发的《关于2017年调整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待遇的通知》(宁人社〔2017〕149号)、《关于调整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计发标准和被征地纳入老年生活困难补助人员社会保障待遇的通知》(宁人社〔2017〕1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我区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待遇调整通知如下:一、调整对象(一)按《溧水县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办法》享受征地保障基本生活保障金的人员;(二)按《溧水县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办法》享受老年生活困难补助的人员。二、调...
  • 2019 . 05 . 28
    建政规发〔2018〕4号各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建邺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2018年6月28日建邺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为保障被征收人和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直管公房承租人(以下简称直管公房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318号令)、《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宁政规字〔2017〕12号),结合本区实际情况,除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外,对房屋征收其他的补偿补助奖励项目和标准规定如下:一、关于住宅房屋的规定(一)关于征收补偿补助的项目和...
  • 2019 . 05 . 28
    各村(社区)、镇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经研究决定,现将《洪蓝镇征地拆迁第三方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洪蓝镇人民政府二○一八年一月八日洪蓝镇征地拆迁第三方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第一条  拆迁评估(审计)机构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根据本区域有关规定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审计),确定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价格。第二条  选定拆迁评估(审计)机构,签订委托评估(审计)协议。第三条  拆迁评估(审计)机构接受委托方的查产资料,并在拆迁现场进行告示和前期调查。第四条  进行拆迁项目资金概算评估。第五条  进行逐户实地查勘。第六条 &#...
  • 2019 . 05 . 28
    各镇(街),区各局办,区各直属单位:《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开展征地留用地工作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     &#...
  • 2019 . 05 . 28
    各街道办事处、竹镇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区管各园区:根据省市工作部署,我区需在2020年底完成全区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权籍调查,并即时开展统一登记发证工作。为规范有序推进此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维护权益”的精神,现就处理六合区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统一登记相关遗留问题明确如下意见:一、确权登记的必备条件1、一户一宅,因继承房屋形成的“一户多宅”除外;2、建房、购房...
  • 2019 . 05 . 28
    各街道办事处、竹镇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区管各园区:现将《六合区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2017年11月28日六合区生态保护补偿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南京市生态保护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生态保护补偿,主要指对本区行政区域内因承担重要生态保护区域及其他生态保护责任使经济发展受到一定限制的有关组织和个人给予的补偿活动。第三条  本区生态保护补偿坚持谁受益、谁补偿,按照统筹分配、统一拨付、...
  • 2019 . 05 . 28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区国土分局拟定的《浦口区征地留用地实施办法》已经区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6日浦口区征地留用地实施办法为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适应新时期我区城乡一体发展的客观要求,显化农村土地资源的资本价值,促进我区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征地留用地工作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委办发〔2017〕87号)的要求,结合浦口区实际,制定《浦口区征地留用地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征地留用地是指在征收集体土地时,按照征收农用地面积的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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