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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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自然资源部以自然资函〔2018〕641号文件批复我市信都至扶隆公路工程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103.9099公顷。现将自然资源部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贺州市信都至扶隆公路工程建设用地。二、征收土地位置(用地位置)和被征地村(组)及面积该项目用地需征收的八步区铺门镇八俊村民委员会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村民小组,笛口村民委员会第十五、十六、十七村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