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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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桂政土批函〔2018〕948号文件批复我市2018年第二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11.8741公顷。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贺州市2018年第二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二、征收土地位置(用地位置)和被征地村(组)及面积该批次用地需征收的平桂区西湾街道上宋村民委员会第二、三、四村民小组,西湾村民委员会第一、二、三、八、九、十五、十六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共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