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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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9年1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19]143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二、建设用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浦东新区川环南路(唐黄路-德轩路)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1、浦东新区川沙新镇界龙村第十二村民小组21126.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8194.3平方米、建设用地47.1平方米、未利用地2885.2平方米。2、浦东新区川沙新镇栏杆村姚家队14316.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