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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卫洲律师参加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研讨会

日期: 2017-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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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卫洲律师参加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7-09-12 10:36:30 

        王卫洲律师参加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研讨会

     2016年8月4日下午,为进一步全面落实新《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提高行政诉讼质效,北京四中院在该院与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律评论》联合举办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主题研讨会,就新行政诉讼法实施的现状、问题及困惑进行充分研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韦武斌、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原庭长蔡小雪、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黄斌、市检察院第三分院行政检察部主任检察官吕萍、观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吕立秋受邀出席会议,四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程琥、行政庭庭长陈良刚、行政庭法官张立鹏、张岩、门头沟法院研究室助理审判员熊寿伟及北京市律师协会20余名行政法律师参加会议。会议由《中国法律评论》执行主编袁方、四中院司法服务办公室负责人崔秀春主持。

  程琥副院长在开场致辞中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感谢和欢迎,并指出行政诉讼肩负着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化解官民纠纷、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时代使命,实现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是法律人共同的责任。随后,他简要介绍了四中院在保障律师履职、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得到了与会律师的一致认可。

  主题研讨分为两个单元进行。第一单元中,最高法院行政庭原庭长蔡小雪首先结合审判实践突出问题,从全面落实行政诉讼程序、保障原告方合法权益、促进争议实质化解和加强对被告方的司法监督等四个方面敦促法院全面准确地贯彻行政诉讼法的目的。副研究员黄斌从方法论的角度阐释了既判案例对适用新行政诉讼法的参照作用。随后,吕立秋律师阐述了其在行政诉讼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的关系、行政复议机关的独立诉讼人格以及司法权对合理性问题的监督程度等三方面的思考与困惑。主任检察官吕萍在分析行政诉讼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诉案件的趋势特点、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改善建议。最后,行政庭庭长陈良刚在结合大数据分析指出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程序存在启动率低的问题,并提出独到见解。第二单元中,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猛、四中院行政庭法官张立鹏、万典律师事务所王卫洲、昊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朝晖、金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容分别以新法实施后律师业务的机遇与挑战、行政诉讼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引、司法实践中的困惑、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调查与思考和促进行政行为实体合法为题做主题发言。互动环节中,与会律师围绕行政合同诉讼时效、违法建筑拆除、行政复议双被告等具体展开交流讨论,气氛热烈,效果明显。

  与会律师普遍认为,此次研讨会内容充实,贴合实际,讨论深入,针对性强,对四中院在行政审判中严格准确适用新行诉法,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做法表示肯定,对四中院尊重执业律师、创新机制积极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做法表示感谢和赞赏,并强调作为行政法律师,将与行政法官一起面对新法实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一道肩负起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的使命。

  活动最后,陈良刚庭长作总结发言并指出,行政诉讼的司法实践者的思想碰撞和交流接地气、有实效,对行政审判工作的高效开展大有裨益,希望法律职业共同体勇担责任,为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争议实质化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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