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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卫洲律师应邀出席法治与互联网时代下的律师创新高峰共识会

日期: 201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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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卫洲律师应邀出席法治与互联网时代下的律师创新高峰共识会

  发布时间:2015-12-17 16:38:59 

王卫洲律师应邀出席法治与互联网时代下的律师创新高峰共识会

       最高检方圆杂志社牵头联合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定于11月28日(周六)下午2:30,在北京大学法学院隆重推出—“法治与互联网时代下的律师创新”高峰共识会。

    参会嘉宾有1、 扈纪华 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主任

                        2、姜明安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

                       3、刘凯湘 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律研究中心基地主任

                       4、李奋飞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执行所长

                       5、郭卫华  中国华融集团法务总监

                      6、胡曾铮  北大方正集团法务总监

                      7、陶光辉   国美集团法务总监

                     8、全海龙   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常务副主任助理

                     9、蒋琪 北京德和恒律师事务所主任

                     10、刘汝忠 四川泰和律师事务所主任

                     11、王卫洲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主任

                     12、卢志起 天津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副会长

                    13、王彤 北大资源集团助理总裁兼首席风险官

                    14、郝慧珍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总支委员会书记

                    15、张彦方 法邦律师集团品牌宣传主管

                    16、程晓璐 北京德和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17、杨在明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主任

                    18、 曾宪文 方圆律政杂志副主编

                      

 

          会议在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307会议室召开,聚焦新时期律师创新问题。来自高校、律所、公司等领域的近50多位专家参加了会议讨论,法制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新闻社、中国律师杂志、正义网、圆律网参加并对会议进行了报道。 
 “在‘互联网+’时代,律师依然是法治社会为民众提供法律服务的主体,律师是反映社会法治建设的‘晴雨表’。”扈纪华认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可以推进法治的进步。同时,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具有被动性,要跟随被服务者的需求来创新服务。

  

   律师在法治和“互联网+”时代,律师该如何创新?姜明安教授指出,律师的创新主要有三个方面,即执业发展创新,执业方式创新,执业行为规范创新。其中,律师执业不仅仅是解纷,而且要参与到政府治理、社会治理中去,做更大的贡献。

 “互联网的应用有利于企业内部的法务工作者与社会律师之间的深度融合。”中国华融集团法务总监郭卫华说,大数据时代为公司从律师队伍中选聘公司法务人员提供巨大的便利,从而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互联网为律师行业注入了新的发展理念,提升了律师工作的效率。

    万典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卫洲认为:“互联网在律师行业内发挥主导作用还需要时间,律师服务不同于普通商品,无论是诉讼还是非诉讼案件都不具有可复制性;律师的服务水平也存在参差不齐的现状,如同求医头疼脑热可以随便找一个医生,但是疑难杂症必须要认真的选择,不可能能从网上下单;互联网在律师行业占据主导作用必须有实体的支撑,就是专业、诚信、优质的律师团队作为服务支持,互联网在法律市场占据主导,实际上就是专业化的律师团队通过互联网占据市场主导地位”

    其他与会嘉宾积极踊跃发言,各抒己见。大家认为,律师在“互联网+”时代下必须创新法律服务方式,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将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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