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639-3036、400-150-9288
老百姓放心的法律服务平台 Legal Service Platform for Ordinary People
选择类型
联系电话;:400-150-9288 联系电话:010-5318-6190    
中国 · 北京 · 总部地址: 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金隅嘉华大厦D座411
我们的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8:00 周六至周日:13:00-22:00
万典讲堂
一、什么是违章建筑?违章建筑又表现为哪些形式?违法建筑在法律上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一般来说,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所辖部门批准,擅自搭建或建筑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实践中,违章建筑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存在形式:(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建筑物。二、对于违章建筑,毫无疑问是要依法拆除的,而法律也作出了具体的程序要求:《行政强制法》第44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行政强制法》第35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以书面的形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行政强制法》第36条规定: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可见,针对“违章建筑”的拆除,行政机关应该遵循以下...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5
房屋拆迁都以土地为中心而进行拆迁,所以必须对拆迁后所建设的项目要了解,是作为公用事业还是经营性的商业开发,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还是出让土地,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必须符合国土资源部颁布的第9号令《划拨用地目录》,不符合此目录取得划拨土地,将追究国土资源局领导责任。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2002年7月1日起施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的第四条明确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未经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取得的土地,此项目不合法,可以追究国土资源局领导责任。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另外还应该了解拆迁实施单位的资质情况,是否属于超资质拆迁,(如3级资质为3万平方米以下)是否持证上岗,拆迁资金是否到位。此亦为拆迁双方互相试探、互相摸底阶段。动迁补偿弹性也很大,被拆迁户要忍耐,示弱,采用“拖”字诀,逼迫对方主动抬高补偿水准。也千万不能怕他们的恐吓,记住团结就是力量!有事情就私下集体讨论,单独去谈,谈完后再进行集体讨论,团结加互通信息很重要。有想法以挂号信的形式最好,寄给拆迁办,建设局,对方当事人。信要留底,和寄出去的信一起敲上骑缝章,信封和信件也要骑缝章。此阶段对策是大胆要价,满足就签。(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5
第一:弄清楚和您签协议的是谁。根据法律规定,补偿安置协议应该由征收方与被征收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签订之后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要依法履行协议中确定的义务。之所以强调协议主体的身份,是因为如果协议对方不是征收方,那么签订的协议就是不合法的,被征收人极有可能会面临补偿安置事项无法履行的风险。实践中,像村委会、街道办等单位,一般是无权和被征收人签补偿协议的,即使签了协议,也是无效的。因此,在签订协议之前,被征收人一定要核实对方身份,补偿协议中应该要有征收方的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等信息,补偿协议务必加盖征收部门的公章。第二:检查协议内容是否完整。补偿协议的主体部分是有关补偿安置的具体事项,这也是被征收人最关心的部分。因此,对这部分内容,被征收人一定要仔细审查。如果协议是由征收方事先拟定好的,被征收人就要更加注意了。一般而言,补偿协议中的补偿安置事项应该包括以下几点:(1)确定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这是法律赋予被征收人的权利,意味着被征收人是有选择权的,征收方不能强迫被征收人选择某一种补偿方式。各位被征收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作出最适合自己的选择。关于两种补偿方式的利与弊,也曾具体分析过,感兴趣的读者可以检索历史消息自行阅读,在此不再赘述。(2)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协议应该明确货币补偿金额、货币支付期限。(...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5
首先,听证,也称听取意见,是指行政机关在做出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决定时,应听取相对人的意见的法律程序,一项安排或处置须经相关人对其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质证才能设定和实施。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听证已成为一项非常重要的环节了,听证程序对于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听证应该有哪些内容呢?听证的程序又是怎样的呢?请看以下内容:1、拆迁人申请行政强制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并组织拆迁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听证结束后,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在听证会前7日就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向社会公告,同时向听证相关人员送达《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通知书》;3、房屋强制拆迁听证参加人员包括拆迁当事人、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也可邀请有关管理部门和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参加;4、强制拆迁听证会程序:(1)听证记录员宣布听证纪律;(2)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由,询问、核实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宣布听证开始;(3)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陈述实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事实、理由和依据;(4)当事人双方进行申辩;(5)听证主持人就有关问题进行询问、调查;(6)当事人作最后陈述;(7)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5、房屋拆迁笔录由拆迁当事人、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当场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签...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5
首先,听证,也称听取意见,是指行政机关在做出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决定时,应听取相对人的意见的法律程序,一项安排或处置须经相关人对其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质证才能设定和实施。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听证已成为一项非常重要的环节了,听证程序对于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听证应该有哪些内容呢?听证的程序又是怎样的呢?请看以下内容:1、拆迁人申请行政强制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并组织拆迁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听证结束后,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在听证会前7日就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向社会公告,同时向听证相关人员送达《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通知书》;3、房屋强制拆迁听证参加人员包括拆迁当事人、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也可邀请有关管理部门和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参加;4、强制拆迁听证会程序:(1)听证记录员宣布听证纪律;(2)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由,询问、核实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宣布听证开始;(3)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陈述实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事实、理由和依据;(4)当事人双方进行申辩;(5)听证主持人就有关问题进行询问、调查;(6)当事人作最后陈述;(7)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5、房屋拆迁笔录由拆迁当事人、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当场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签...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5
(作者:林小叶)人这一辈子,跟官司面对面的机会有多少?自己搞不定的时候,相信多数人会选择委托律师帮自己打官司。你聘请的律师的好与坏直接影响你的案件结果,如果你请到的律师特别不负责任,只为了捞你那一笔钱,那你可真是太倒霉了。因此,我们应该如何选择律师、如何选择适合我们自己的律师,这两个问题是我们应该要了解的。。一、律师资格要审查:当你委托律师的时候,你一定要记得先审查TA的律师资格。因为律师法有明确规定,律师必须要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这样才能为公民提供法律服务。说白了就是你聘请的律师必须有律师证。话说回来,无证儿的律师您敢用么。打官司可不是儿戏,谁不想赢呢,对么?二、执业机构转一圈儿:你每天有固定的上班儿地点,对么?律师也有,律师事务就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如果你要聘请律师,先选择律师事务所,再去到律所聘请律师,这个步骤是不能少的。去看看才能心里有个谱儿,因此了解律师所在的执业机构非常重要。况且律师法也有明确规定,如果你聘请的律师属于违法执业或者你聘请的律师因为自己的过错给你造成损失,这个责任是由你聘请律师的这个律所承担一切赔偿责任。三、书面协议里要写什么内容?你决定聘请律师了就要签订书面协议了,这个书面协议的作用就是将你和律师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做了明确约定。书面协议里的内容你一定要仔细看清楚,里边要包含:打赢了官司是多少钱?打输了官司是多少钱?一审费用是多少钱?二审费用是多少钱?钱...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5
1、当事人的住所地:依据《民法通则》和《民诉法解释》的规定,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其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住所地为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以其注册地或登记地为住所地。2、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管辖:《民诉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因此,除非法律另外规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3、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的规定。4、共同管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5
一、诉讼管辖范围: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我们以这两种管辖类别举例说明。二、级别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以及其他各类案件之间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1、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17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外情形,详见第2、3部分的内容。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民诉法》第18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其中,依据2015年2月4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的规定,重大涉外案件的判断标准包括:(1)争议标的额大、(2)案情复杂、(3)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以及(4)其他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同时,依据《民诉法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包括:(1)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和最...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5
被告住所地、法律关系发生地管辖的情形:《民诉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第24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依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同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更多内容可自行搜索民诉法以及民诉法司法解释)(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5
原告住所地管辖的情形:《民诉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其中,有关身份关系的案件包括:(1)身份关系案件,以及(2)与身份关系紧密相关的财产案件,如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的案件。同时,依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原被告双方均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不满一年的,仍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被采取强制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依据《民诉法解释》和其他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案件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1)仅是被告被注销户籍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5)在国内结婚但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5
分享到:
X
2

MSN设置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2

MSN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4

阿里旺旺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免费电话
1

QQ联系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2

MSN设置

6

二维码管理

5

律师热线

  • 010-86393036
  • 400-150-9288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