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可以按照政策及相关指导意见,处理宅基地使用权因抵押担保、转让而产生的纠纷。在非试点地区,农民将其宅基地上的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为无效。合同无效后,买受人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其利息,以及请求赔偿翻建或者改建成本的,应当综合考虑当事人过错等因素予以确定。具体如下:第一、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为有效。第二、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第三、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第四、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已实际履行完毕,且购房人已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对合同效力暂不表态,实际处理中应本着尊重现状、维护稳定的原则,承认购房人对房屋的现状以及继续占有、居住、使用该房屋的权利。比如:浙江义乌就出台了《义乌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细则(试行)》等共9项宅基地改革实施细则。因此,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一定要看试点地区还是非试点地区。(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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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的买卖,不同于普通商品房买卖。因为,其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未经法定程序,转让可能会无效,农村宅基地转让流程详细步骤,其具体的程序为:(一)宅基地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二)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三)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四)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五)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宅基地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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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宅基地使用权买卖纠纷归谁管?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法律关系为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法律关系。而宅基地使用权属于不动产物权的一种,关于不动产纠纷案件的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宅基地使用权买卖纠纷处理法律依据:1、《物权法》第153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2、《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第4款: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3、《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4、《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第5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5、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买土地的通知》明确指出:农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6、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指出,宅基地使用权承载着广大农民居者有其屋的社会功能,是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相关国家政策的宅基地转让行为,以及其他变相导致农民丧失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应当依法确认无效。7、《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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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承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公民的房屋可以作为遗产,法律对于继承人继承农村房屋无限制,故农村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实践中继承人需持有有权继承的相关证明,到房屋主管部门变更登记即可。二、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三、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四、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地随房走(房地一体主义),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自行建造,则该房屋因其拥有完全产权而可以作为遗产而继承,然后再进行房屋权的变更,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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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各县土地确权工作总体协调的是党委、政府办公室(厅);2、负责政策研究和工作督查的是党委农工办;3、负责宣传培训、业务指导,抓好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工作考核的是农业(经管)部门;4、负责统筹安排经费的是财政部门;5、负责提供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和经省级验收合格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成果,指导处理有关权属的矛盾纠纷的是国土资源部门;6、负责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服务的是政府法制部门;7、负责指导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资料的归档和管理的是档案部门;8、负责农村金融项目创新,探索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办法的是金融部门。农民朋友若是有关于土地确认不明白的,有问题的都可以去咨询上面对应的部门,确保自己的利益得到保障。当然,根据各地情况不同,农民朋友还是要以当地的资讯结果为准。(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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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转让协议如下:1、宅基地坐落、面积甲方将坐落于______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该宅基地登记面积共150.4平方米。具体位置东至南至西至北至。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权及附属设施包括:甲方现有所在宅基地的一切建设设施及水电户口等。终身归乙方享有。2、保证此宅基地手续真实,来源合法,权属清楚,四至界限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或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3、转让金额该宗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4、付款方式及期限乙方向甲方预付人民币贰万元,剩余款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及相关手续后交付给乙方。5、宅基地交付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6、房产归属(1)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资建造,房产归乙方所有。(2)建房手续由甲方配合办理,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3)房屋建成后,在法律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将土地证和房产证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7、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宅基地转让款________万元,并偿付违约金_________万元,如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括建房、装修工程款和房地产增值部分)。8、在法律政策许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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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享受使用。并且,可以用来建造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也就是人们所说的“买卖”。而在这些操作过程中,农村宅基地证明,起着重要的作用。农村的宅基地证明,就是农村宅基地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的确权证明。有时候在办事的时候,会有需要,那么,农村宅基地证明,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农村宅基地证明(参考如下)宅基地证明兹有村村民_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年_____岁,家中现有____口人,一直居住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村民在村中有宅基地,住宅面积________平方米。特此证明!村民委员会(盖鲜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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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如下: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合同如下:1、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其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2、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多少元,医疗补助费(可以约定其他费用)元。3、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继承处理。4、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5、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给付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6、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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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宅基地继承协议书,就是宅基地的继承证明。具体参考如下: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甲方的于年月日过逝,留下位于房屋一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编号为:字第号,用地面积为:平方米。甲方的生前并无遗嘱,也并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根据继承法,乙方享有该房屋继承权。但继承人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一致同意,甲方的留下的房屋土地使用面积的平方米由甲方继承,乙方自愿放弃该房屋继承权。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方违约,应向乙方赔偿所有损失;若乙方违约,应向甲方赔偿所有损失。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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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违建是拆迁中常见的一种情形,现实中如果有房屋涉嫌“违建”的情况,拆迁方一般会来和被拆迁人谈,如果同意拆迁会以每平米几百元补偿,如果不配合拆迁将会采取法律措施,也就是认定你的房屋是违法建筑,没有补偿。那么,实践中,对违法建筑案件作出处罚前,是否适用听证?《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称,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的处罚决定与“较大数额罚款”的处罚决定相比应属于更重的行政处罚。我国行政立法中,涉及违法当事人不动产的查处一般都属于较重较严厉的情形,而建筑物对于任何人或单位而言都是十分重要的不动产,涉及的利益重大。因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的处罚决定应当举行听证。利用认定违法建筑促进拆迁的方法并不少见,此种方法是拆迁方的“逼拆”手段的升级,一旦将违法建筑的认定做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多数被拆迁人、被征收人将无法拿到相应的补偿。(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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