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践中,被征收的房屋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经过合法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一种是没有经过登记的或者是临时建筑的房屋。对于合法登记的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是肯定给予补偿的;但是对于没有登记的或者临时建筑的房屋的,则需要进行调查和认定。只有符合相关规定的未登记和临时建筑才可以获得合理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根据该条规定,对于未登记和临时建筑要不要给予补偿取决于是否属于违法建筑或者是超过批准期限的建筑。
而对于如何认定违法建筑或超期的建筑,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违法建筑的认定主体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是房屋征收部门也不是房屋价值评估机构。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