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房屋拆迁严格按照户口安置是否合理?
房屋拆迁分为农村房屋拆迁和城市房屋拆迁,根据土地性质不同,参照的法律也不同。
对于城市房屋的补偿方式,可以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参考周围类似房地产均价进行补偿。
对于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房屋,拆迁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但在实践中除了按照面积补偿外,还可以按照户口进行补偿,即根据户籍上的人口来计算补偿,每人安置多大面积,或者置换多少货币。这种补偿方式只要合理也是可行的。
但大家需要注意,在实践中,拆迁方常常利用不同的补偿方式作为压低我们补偿的手段,对于房屋面积大人口却很少的,拆迁方就按照家庭人口数进行补偿,每个人口安置定量面积或者折算货币,算下来与我们被拆迁人原来拥有的房屋相去甚远。
二、按户口安置,人口少补偿就少?
这种理解是错误的。
需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按照户口补偿不是只以户籍人口为依据。户籍上的人口是重要的参考,但不是唯一的计算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明确规定,征收拆迁工作,要保证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如果按照人口进行安置,同样结构的房屋,安置下来的房屋面积却与原先的相差甚远,明显违背了政策规定。
因此,对于我们多出的面积,征收方也应该按照正常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拆迁不一定能让我们致富,但至少原来的居住生活水平应当得到保障。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