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
05
-
13
宁国土征告(高)[2019]第2号桠溪镇(街道)瑶宕村(社区)及有关农户: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社区)范围内集体土地约5.3986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一、拟征土地用途商服用地二、拟征土地位置拟征土地位置面积(公顷)桠溪镇瑶宕村村集体5.3986四至范围详见拟征地块勘测定界图。三、拟定补偿标准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11]40号)、《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高政发[2014]25号)、《南京市高淳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高政发[2018]20号)、《关于印发南京市高淳区征迁中涉及苗木收购试行办法的通知》(高政发〔2017〕140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1.农用地:土地补偿费27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16周岁以上人员全部纳入社会保障,16周岁以下人员批准撤销村民小组建制时发放一次性补助1.7万元/人;2.建设用地:土地补偿费27万元/公顷;3.未利用地:土地补偿费13.5万元/公顷4.地上附着物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按规定补偿。四、拟定安置途径根据《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第93号令)、《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11]40号)、《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高政发[2014]25号)、《南京市高淳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高政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