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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源征公告〔2019〕3号为满足我县城镇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沂源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地块1位置范围:位于振兴西路以北、南麻街道办事处西侧地段,征收土地面积和四至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付家庄村村民委员会、东高庄村村民委员会。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地块2位置范围:位于人民路以南、新城路以北,沂源一中西侧地段,征收土地面积和四至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东沙沟居民委员会、沙岭子居民委员会、东埠村村民委员会、西埠村村民委员会、南埠村村民委员会。用途:交通运输用地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沂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Ⅰ级区片每亩补偿6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原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淄博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54号)的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包干方式补偿的,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包干补偿标准予以补偿;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拆迁机构或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