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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典讲堂
夏涛律师告诉大家:当你遇到强拆怎么办?大家好,我是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夏涛律师。现在房屋拆迁是个普遍的事情,在我们办理拆迁的案件中,经常会面临一些房屋被强拆的案件,那么,面对类似的问题,律师来告诉你面对强拆怎么办?面对强拆怎么办?第一、面对强拆首先要进行报警。这样便于事后的维权,可以把强拆的时间、地点、所在村庄等事情经过告知警察,做出笔录;第二、固定证据。就是用手机进行拍照、录像,把强拆的经过、人员和车辆通过照片的形式固定下来,便于日后提交给法院;第三、就是要了解强拆的组织者和参与人员。如果说现场没有去的情况下,事后你可以找相关的邻居、当时在场的一些证人进行询问,了解当时强拆的人员是谁;第四、强拆前后的协商问题。因为强拆之前往往会有拆迁小组的相关人员会告诉你:“快点签订协议吧,再不签我们就要强拆你家的房子了”。这个时候要非常注意,这是一个房屋被强拆的信号。在强拆完之后也会有相关的政府工作人员或者村委会的人员到你家里去与你协商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及房屋补偿和安置价款等相关问题。房屋征收补偿能够协商尽量的协商最好,即使不能协商也可以通过协商的过程把双方的意愿互相表达到,而且通过协商也能把强拆的组织人员、参与人员,强拆的情况进行了解,便于事后的维权。
更新时间: 2018 - 01 - 08
大家好,我是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卫洲,欢迎收看小鱼普法.  大家知道在房屋征收中,一个争取征收补偿的重要砝码就是房屋,如果你的房屋被拆补偿也就尘埃落定,但是过征收部门决定强拆你的房屋怎么办呢?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在强制征收前应当对被征收人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而政府无权强制实施拆迁,对于征收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只有被征收人期限内被征收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政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以当你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之后而且你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应当在期限内及时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房屋不被强制拆迁。  在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政府决定强制执行前会作出责令限期移交土地的决定,同样政府无权强制执行,需要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以保护您的房屋的有效办法还是及时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在诉讼期限内,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受理政府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那么大家现在明白了吗,当你征收部门作出的相关强拆决定,要用法律的手段维护权益。
更新时间: 2017 - 12 - 18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府应当向被征收人公开哪些信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是市县人民政府政府作出行政决定,将公民、企业或其他组织的房屋予以征收并给与补偿安置的行为,征收行为影响着被征收人的根本利益,征收行为中的有关信息应当及时公开以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那么政府在房屋征收中应当向被征收人公开哪信息呢?   我们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住建部《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您作出归纳如下:第一、政府主动公开的范围:(一)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二)房屋征收决定;(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四)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五)征收补偿方案制定过程中征求公众意见的情况汇总(六)根据公众意见对征收补偿方案的修改情况(七)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八)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九)对未经登记建筑物的调查、处理和认定情况 (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十一)上一年度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十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十三)城乡规划(十四)专项规划(十五)各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十六)选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办法第二、被征收人可以依申请获取的公开的政府信息有:1、征收建设项目的项目批准文件2、市县政府对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批复3、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
更新时间: 2021 - 10 - 25
我们不推荐您选择我们,我们只告诉您选选择最优秀拆迁律师团队的方法
更新时间: 2021 - 11 - 06
一、什么是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  二、行政相对人面对行政强制的权利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三、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一)种类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一般程序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3)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4)通知当事人到场;  (5)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6)听取当事人...
更新时间: 2019 - 01 - 02
律师实务:企业拆迁时,拆迁补偿如何谈判?在面临征收拆迁过程中,对于拆迁补偿问题需要经历反复的商议对话,最终确定补偿价格,这里我们总结了“四不”和“四看”“四不”,我们在我们的《企业拆迁维权攻略》中谈到,“四不”分别是第一,不搬家,第二,不签字,第三,不报价,第四,不抵抗。这就是我们早期在《企业拆迁维权攻略》中总结的如遇拆迁,应该采取的四种态度。我们我们要讲的“四看”,看法律,看补偿,看形势,看手段。企业拆迁时,如何进行拆迁补偿问题的谈判?方法/步骤一、不搬家,大家都很清楚,一旦遇到拆迁,拆迁方就会非常急促的希望你停止经营,赶紧搬,去找地方恢复你的生产经营,把这个地方腾空出来,你可以不签字,先搬出来,目的何在,目的主要是先把你的经营断掉,在其他地方恢复生产了,这个地方空出来以后,在补偿谈判中,谈判的难度就非常小了。客观实践中,搬迁的问题已经解决掉了,给对方制作出来的不配合的态度已经不复存在了,对他们进行下一步的谈判是非常有利的。只要经营一断掉,我们很多企业主在如何进行拆迁谈判中,拆迁方在心理上就会处于一种漠视。二、不签字,主要是很多企业主问到的,哪些该签字,哪些不该签字。实践当中又没有维权律师在当场指导的时候,我们希望你要慎重去签字,甚至是不要去签字。有的时候,送来一份评估报告,你签了字,上面可能写着一句话,签字,为对评估报告结果的认可,这样的话,就没有地方在去说这个道理了,代表你认...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9
2017年2月1日,环保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正式实施,对家具生产过程中的“环保性”提出要求。环境标志将用来表明该产品的环保属性,其中涉及到的家具包括木家具、金属家具、塑料家具、软体家具、藤家具、玻璃石材家具和其他家具及配件多个品类,但不适用于橱柜产品。同时也表明“家具”拥有这样的标签,意味着其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在生产、使用过程中符合国家的环保要求。2017年5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家具成品及原辅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第二阶段限值要求正式实施,要求全市家具企业在6月底前要将溶剂型涂料生产线改造为水性涂料、UV涂料等低挥发性涂料。作为家具企业集中生产区,这样的要求涉及诸多企业,更不乏知名品牌。环保部门的“治污”重点在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的排放上,而传统的家具生产环节,例如喷漆、打磨、焚烧、粉碎,都让家具企业不可避免地成为污染源。现行的环保政策,就是逼迫行业快速升级,没有退路。虽然各地环保要求不同,实施脚步也不一致,但是可以看出,家具行业标准需要逐步完善势在必行。若无法适应政策要求的企业,则不可避免的将被淘汰出局。但如果从生产源头就能实现“环保”,那么家具生产行业的产业地位也将提升,所带来的效应影响也更为积极。通过上述政策性的规定,提醒广大家具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在新的行业标准出台后,应当适时改变产品标准,做好产品的标准化管理。若违背相关的规定,致使环评不达...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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