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媒体曾报道过一则新闻:南京某村百对夫妻为了多拿拆迁补偿款集体离婚。近几年来,因为拆迁而离婚的报道数见不鲜。
虽然补偿款的多少多是受房屋面积大小、地区位置、周边市场价等等因素影响。然后部分地区拆迁主管部门的补偿方案也将户口作为了补偿因素。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于是就出现为了多拿补偿款而离婚或是迁户等等。
当然现实中“假离婚”变“真离婚”,人财两空的结局也并不少见。婚姻的价值不应当用钱财来衡量。自古以来有“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说法,然而现在演变成了“为了一栋房,宁毁一桩亲”。“拆迁式离婚”现象的产生,其根本原因在于一些地方政府的拆迁政策和监管存在漏洞。婚姻毕竟非儿戏,“拆迁式离婚”既是对婚姻的亵渎,更是对法律的蔑视。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