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为什么要进行房屋评估?
房屋拆迁过程中评估是必须的程序,其目的是为了拆迁补偿提供房屋价值的根据,对于选择产权调换的,也是为拆迁方计算房屋产权调换差价提供根据。
二、房屋征收后房子的价值和产权调换的差价相关价格谁来决定的?
是由具备相关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结合被征收房屋通过恰当的评估方法评估后决定的。
三、房屋评估机构多,谁来选择决定评估机构?
一般情况下房屋价值评估机构的选择多数是由被拆迁人协商决定的,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少数服从多数、随机等方法进行选择确定。
四、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法有哪些?
选择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补偿方式。
五、选择评估机构之后谁和他们签订评估委托合同呢?
在被拆迁人确定了评估机构之后,一般情况下是拆迁方和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合同,拆迁方是委托人,委托评估机构评估房屋的实际价值。
六、为了确保房屋价值的真实性,我可以选择两家或两家以上的评估机构吗?
对于一个拆迁项目中,理论上是只能由一家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如果拆迁项目大的,可以由两家或以上的评估机构同时进行工作。
七、房屋评估收费吗?费用谁付?
房屋评估是收费的,费用是由委托人(拆迁方)承担。
八、被拆迁人对房屋评估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如果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评估机构是有义务向被拆迁人当面解释说明的,被拆迁人在收到评估结果日起10日内,向评估机构申请复评,如双方其中一方还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复评结果日起10日内向当地的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