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一户一宅”是什么意思?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级政府规定的标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的法律规定是,如果村民,将自己的宅基地、连同房屋,一并卖给了其他人,则这个村民,就不可以再申请新的宅基地了。
二、拆迁方说凡是“一户多宅”就是违法占地,真的么?
不能这样草率地进行违法认定。
法律规定了一户一宅的原则,但在现实中,由于各方面的因素,存在合法取得多块宅基地或宅基地面积超过标准的既成事实。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要结合实际依法处理“一户多宅”问题: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