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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乡村振兴经验(一)

日期: 2019-02-14
点击次数: 68

发达国家乡村振兴经验(一)


多元化措施为乡村基础设施提供资金保障

基础设施建设是乡村农业振兴必需的基本条件。乡村基建建设周期长资金回笼慢收益较低。一些国家探索出了在国家投入的同时通过信贷、税收、补贴等支持手段引导和鼓励更多主体参与建设乡村基础设施的有益经验。

充分利用信贷体系及资本市场筹集资金是美国农村基建融资的一项优势。依据农业法美国建立了农场信贷系统该系统由49家联邦及地方土地银行、信贷银行及其组成的银行协会组成。美国农业法规定农场信贷系统具有法律授权的政策性融资功能主要是为农场主进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中、长期贷款可以由不同的银行来提供贷款。同时联邦农业部下属的农场主家庭管理局对农场主进行的土壤品质改良、水资源建设与开发等活动提供长期的无抵押贷款期限最长50年年利率仅为4.5%左右。联邦农业部下属的农村电气管理局也可以对农业合作社及农场主个人提供年利率仅为2%、最长40年的无抵押贷款用于农业电网改造、农业电气化通讯设施的改造与扩建。此外证券、风险投资基金也可以为农业基础设施提供融资。

美国也非常注重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在个人所得税、财产税、投资税上都享有优惠政策农场主购买仓库、厂房、机器设备等资本性支出可从当年的收入中扣除出售农业固定资产时只需交纳40%的所得税。企业凡是涉农的合法投资都能获得不同程度的税收减免。

在日本大型的农业基础设施完全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投资兴建;中小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一旦通过审批中央财政就会承担50%的资金都道府县和市町村财政分别承担25%和15%农民仅须承担10%左右。对购置农业机械、建造农用设施50%的资金由中央财政提供25%由都道府县财政提供其余25%还可以向银行申请低息贷款。

韩国在上世纪70年代发起的“新村运动”中鉴于政府财力有限政府投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时多采用实物和技术支持形式提供钢筋、水泥、石材等原料每个农户约能获得35美元的物资补助。这些资金激发了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并且吸引了社会资金。同时政府还为包括农村公路在内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低息贷款并安排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支持。1971—1975年韩国共修农村公路近6.2万公里村级公路基本覆盖了全国。

(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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