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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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坟墓拆迁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城乡居民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嵊泗实际,特制定嵊泗县坟墓拆迁实施办法。第二条 坟墓拆迁是指因工程建设和环境整治的需要,对原有合法的表面坟墓和不留坟头的坟墓进行迁移。拆迁的范围由业主根据需要申请,报县级殡葬管理部门审定。第三条 坟墓拆迁通常以穴为单位计算。座是指独立的单穴、双穴和三穴,四穴为二座,以此类推。寿坟是指同一座墓穴内没有墓主死亡的坟墓。如果同一座墓穴内有一墓主死亡的,其余的穴位称为空穴。第二章 拆迁的范围第四条 坟墓拆迁按照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确保重点的原则进行。以“三沿五区”(沿县(乡)道公路、沿航道、沿港区,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保护区、住宅区和自然保护区)为治理重点,确因工程建设和环境整治需要的坟墓,列入拆迁范围。第五条 坟墓拆迁应根据工程建设进和环境整治的需要,业主单位经墓地管理部门同意后,预先发布坟墓拆迁通告,做好调查摸底和核对工作,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