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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 . 06 . 04
    苍政发〔2015〕197号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苍南县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苍南县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苍南县人民政府2015年11月16日苍南县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县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的认定和处置,适用本办法。军事用地、本县党政机关、财政...
  • 2019 . 06 . 04
    苍政办〔2015〕85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矿山政策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苍南县矿山政策处理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8月12日苍南县矿山政策处理实施办法为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培育和规范我县采矿权市场,优化矿产资源配置,切实做好矿山政策处理,确保我县采矿权出让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浙江省林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基本原则(一)本办法适用于苍南县采矿权出让及废弃矿山治理的政策处...
  • 2019 . 06 . 04
    苍政办〔2014〕57号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违法建筑认定标准及有关处置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苍南县违法建筑认定标准及有关处置办法》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5月5日   苍南县违法建筑认定标准及有关处置办法为推进苍南违法建筑的防控和治理工作,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优化城乡空间布局,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浙江省“三改一拆”行动违法建筑处...
  • 2019 . 06 . 04
    苍政发〔2015〕113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政策的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我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切实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水平,根据《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6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14〕19号)、《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有关事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转保对象(一)...
  • 2019 . 06 . 04
    苍政发〔2015〕74号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苍南县2015年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格等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苍南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温州百佳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苍南县2015年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格标准》、《苍南县2015年新建安置住宅用房重置价格标准》、《苍南县2015年房屋成新率标准》、《苍南县2015年临时安置费、搬家补助费补偿标准》、《苍南县2015年房屋层次差价率标准》、《苍南县2015年房屋朝向差价率标准》、《苍南县20...
  • 2019 . 06 . 04
    苍政发〔2013〕248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苍南县旧村(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苍南县旧村(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苍南县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2日  苍南县旧村(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快旧村(城中村)改造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
  • 2019 . 06 . 04
    苍政发〔2013〕191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拆迁安置、农村个人建房供地报批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县政府决定进一步规范拆迁安置、农村个人建房供地报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拆迁安置供地报批程序  (一)乡镇(建设平台)根据《苍南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苍政办〔2012〕222号)、《关于加强全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的通知》(苍政发〔2013〕115号)和《苍南县房屋征收产权调查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苍政办〔2013〕10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与符合安置条件的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
  • 2019 . 06 . 04
    苍政发〔2013〕115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加快推进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县政府决定加强全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单位主要职责    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房屋征收办)是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房屋征收管理部门,负责...
  • 2019 . 06 . 04
    苍政发〔2012〕279号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苍南县工业企业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苍南县工业企业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管理规定》(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苍南县人民政府2012年12月18日苍南县工业企业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 为规范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加强资源有效利用,促进第三产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温州市中心城区功能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的实施意见(试行)》有关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
  • 2019 . 06 . 04
    苍政发〔2012〕138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苍南县海域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苍南县海域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2年6月14日县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  苍南县海域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实现我县“双海双区”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围填海造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温州市委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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