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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政发〔2015〕197号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苍南县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苍南县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苍南县人民政府2015年11月16日苍南县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县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的认定和处置,适用本办法。军事用地、本县党政机关、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