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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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地块1位置范围:淄川区洪峨路以南,寨里镇土古堆村以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淄川区寨里镇土古堆村;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地块2位置范围:淄川经济开发区松龄路以南,山张社区西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淄川经济开发区山张社区;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地块3位置范围:淄川罗村镇南韩村以东,省道102路以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淄川区罗村镇南韩村;用途:商业用地。地块4位置范围:淄川双杨镇建材城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