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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政发〔2009〕124号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苍南县退休人员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苍南县退休人员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OO九年七月七日苍南县退休人员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浙江省《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浙政办〔1998〕5号)和《关于﹤苍南县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浙房改〔2000〕6号)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