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639-3036、400-150-9288
老百姓放心的法律服务平台 Legal Service Platform for Ordinary People
选择类型
联系电话;:400-150-9288 联系电话:010-8639-3036    
中国 · 北京 · 总部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167号翔达大厦1011室 
我们的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8:00  
热门头条视频
类型一: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获得的房屋坍塌时需要进行回收。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相关规定可知,公民死亡后,其房屋属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其不属于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继承人可以对该房屋进行继承。由于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所有,因此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只能对房屋进行继承,而无法继承宅基地。在房屋坍塌前,房屋所有权属于继承人,一旦房屋坍塌,则房屋和宅基地需要进行回收。类型二:房屋屋主去世,无人继承的农村房屋。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可知,对于无人继承,同时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于国家所有。因此如果农村房屋的屋主去世,其并没有继承人也没有受赠人,则表明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国家,国家可以对其房屋进行回收。类型三:户口为城镇户口的居民在农村购买的房屋。根据2004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规定可知,城镇居民禁止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同时根据《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中的规定可知,农村村民在出卖出租其住房后,重新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农村的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由上述规定可知,农村的宅基地并不能进行自由买卖,对于户口为城镇户口的居民购买农村房屋的行为属于违法购买,此类农村房屋需要进行回收。...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8
一、什么是直管公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直管公房是指通过接管、收购、新建等方式形成,在市、区两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政府授权的单位名下的公有房屋。换句话说,直管公房的所有权是国家的,承租人也就是房屋的居住者只享有使用权,在承租期限内,直管公房的承租跟其他出租的房屋一样是需要支付租金的,只不过该笔租金经常是由承租人所有的工作单位负担,承租人并不直接缴纳。二、如果直管公房的承租人想要退出的话,一般的退租程序包括:(一)区主管部门结合标准和保护规划实施、财政预算、外迁房源供应等情况,科学制定片区申请式退租和恢复性修建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恢复性修建片区内的直管公房承租人持直管公房租赁合同、本人身份证明及户籍证明等材料,向实施主体提出申请。(三)实施主体受理申请,按照区主管部门确定的申请式退租补偿标准,计算货币补偿金额。补偿标准原则上按照退租房屋市场价值总额扣除房屋重置成新价款后进行计算。对自愿将户口迁出中心城区的,可给予适当奖励,具体标准由东城、西城区政府协商一致,分别制定。(四)承租人与实施主体签订申请式退租协议,经营管理单位根据协议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直管公房使用权,实施主体给付承租人货币补偿款。(五)承租人交回使用权后,区政府可提供定向安置房供有需求的家庭购买或承租。(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8
首先,不能承诺胜诉率是律师从业的一项明文规定,是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根据2018年1月6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第十条规定,律师、律师事务所进行业务推广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五)承诺办案结果;(六)宣示胜诉率、赔偿额、标的额等可能使公众对律师、律师事务所产生不合理期望。另外《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也规定,律师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的表述或做虚假承诺。因此,根据相关规定,律师在代理案件时不得向对方承诺胜诉率,也不得承诺办案结果,如果律师不遵守职业规定的话,是会受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警告的,严重的可能不能再从事律师这一行业。因此,如果有律师向您承诺官司一定能赢的,您一定要留意了!这种律师没有长久的职业规划,万一输了官司,您将更难维权!其次,除了个别商事或民事案件外,其他案件是禁止风险代理的!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其中,风险代理,也就是指被拆迁人所说的先打赢官司再给代理费的行为。因为征地拆迁的案件属于行政案件,所以这方面的案件是不允许风险代理的。简单地来说,行政案件中,律师面对的是政府,本身这场官司就不容易打,前期律师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而官司的输赢并不是由律师说的算,而是由法院决定的...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8
一、大产权房:大产权房,,也就是购房者既有了《房屋所有权证》,也有了《土地使用权证》。可以合法的进行二手房交易,买的房建在合法的建筑用地上。大产权房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完整的权能。基本介绍:大产权房即“小产权房”的相对词,也就是购房者既有了《房屋所有权证》,也有了《土地使用权证》。可以合法的进行二手房交易,买的房间在合法的建筑用地上。权能:大产权房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完整的权能。二、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法律规定:中国实行二元制土地所有权结构,即国有土地所有制和集体土地所有制。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因此,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产权区分: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8
一、如何才能申请国家赔偿呢?根据《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第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根据上述两条法律规定可知,征地拆迁的行为属于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的一项职权。如果房屋征收部门或者市县级人民政府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给被征收人造成了财产损失的,则认为受到损害的被征收人有权申请国家赔偿。二、怎样才能申请国家赔偿呢?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九条到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国家赔偿的需要履行以下程序:(1)向相关部门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换句话说,想要国家赔偿的有三种方法:一种是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一种是申请行政复议中附带提起国家赔偿,再者就是提起行政诉讼中附带申请国家赔偿。那么什么是赔偿义务机关呢?根据相关规定,赔偿义务机关为作出侵权行政行为的机关。简单地说,房屋征收拆迁过程中,哪个行政机关实施的违法行为,哪个行政机关就是赔偿义务机关。(2)提交书面的国家赔偿申请书。想要申请国家赔偿需要提交一份书写的...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8
首先,针对水库这种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搬迁,为了保护被搬迁人的利益,国务院单独制定了一部行政法规《搬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水库搬迁的问题,基本上是适用该《条例》的。根据《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办法,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也就是说,针对因建设水库需要搬离村民的话,需要给被搬迁的村民予以前期补偿、补助,且在后期还需要尽量扶持村民的生活。根据《条例》第七条规定,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实物调查,由项目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法人会同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实施;实物调查应当全面准确,调查结果经调查者和被调查者签字认可并公示后,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签署意见。根据该条规定,水库的调查结果需要经过被调查者也就是要搬迁的村民签字后,并由地方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才有效。另外,在省级政府发布水库搬迁公告之后,被搬迁的村庄就要进行所谓的“冻结期”了,在该期间,被搬迁人是不能在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另外,《条例》第十三条还规定,农村移民安置后,应当使移民拥有与移民安置区居民基本相当的土地等农业生产资料。十六条,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居民点迁建、城(集)镇迁建、工矿企业迁建以及专项设施迁建或者复建补偿费(含有关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移民个人财产...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8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征地拆迁的范围也在逐步扩大,越来越多的居民或者村民被纳入到拆迁的范围内。但是征地拆迁毕竟是一项大工程,有时候从征地公告出来,到实际进行征收的少则一两年,多则七八年,都是有可能的。那么,在这那么长的时间里,如果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不幸离世,那么征地的补偿款可以继承吗?今天,就给大家讲讲关于征地中的继承问题。一般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在土地征收时已经离去的人是不享有征地补偿款的,自然也就不存在继承问题。但是,在满足一定条件下,离去的人也是享有征地补偿款的,其所享有的征地补偿款可以有其继承人继承。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七条规定,承包方的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原《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在承包土地被征收期间,承包人死亡的,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所得款项的性质,属于承包人依照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享有的关于承包土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权以及承包地依法被征收、占用后所应获得相应补偿所产生的收益可以被继承。根据以上规定可以得知,对农村家庭承包的集体土地而言,部门成员死亡并不影响对承包收益、征地补偿款的继承;只有农户内全部成员均死亡导致失去了承包地的承包权时,对该块承包地才无权获得征地补偿款。至于能作为继承的征地补偿款有哪些?则根据《土地管理...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8
一、空口承诺不可信:为了被拆迁人可以搬迁,拆迁会采用各种手段。如果拆迁方给您许诺了更种搬迁后的好处,您就要当心啊!首先,这些承诺是不是书面的,如果是书面的,则可以考虑一下,进行一番权衡;如果是口头的,则千万别轻易相信。政府的口头承诺说的再好,等你搬迁走了,一转身不认账了,又没有白纸黑字的证据,你说政府当时这么说的,他若是矢口否认,您也拿他们没有办法。因此,在与拆迁方谈判的时候,能书面的尽量书面,不能书面的也应该进行录音或视频以保存交谈的过程,防止事后政府不认账。二、协议不能随便签,也不能一直拒绝签:协议可以视为合同的一种,一旦签字,自签字之日起就生效了,协议的签订双方都要承担履行协议的责任。因为,被拆迁人在签订协议之前,一定要将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都看清楚,弄明白之后,认为自己满意之后再签字。尤其要注意协议的补偿金额、补偿方式、补偿期间以及违约责任,如果对协议有任何的不满或者疑问的,千万不要急着签字,一旦签字后期再想维权就麻烦了。另外,也不是说一直拒绝签字,政府就拿你没办法的。在安置补偿方案作出之后的法定期间内,如果您什么都不坐,既不愿意签字协商,也不愿意搬迁,也不提起复议或诉讼的,则政府是可以在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对您的房屋进行征收的。因此,面对协议最好的方式是积极面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及时维权,切不可自以为不签就不生效,白白错过机会。(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8
在认定违法建筑或超期建筑的过程中,需要遵守的基本原则,包括:(一)区分原则。区分不同建筑物的性质、形成原因和违法程度:房屋未登记或者没有证的原因有很多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该根据不同的原因进行区别对待,而不能采用一刀切的方式,把所有没有登记或者没有证的房屋都认定是违法建筑。对于因历史原因导致当事人的房屋没有登记或领取房产证的,应该及时通知房屋所有人和当地的房屋登记主管部门,让房屋所有人及时去登记部门办理登记,并督促登记主管部门及时发证,不能因为出于征地公告的暂停期内就拒绝或停止给这部分群众的登记、发证服务。对于其他非历史原因导致的无证或者未登记房屋,如果确定是违法建筑的,则应当依据违法建筑的实际情况考虑是否予以拆除。如果被征收房屋违法情节轻微、可以采取改正措施的,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罚款等措施先行处理;违法情节严重的,则才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未登记或临时建筑的认定应该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不偏私、不徇私、遵守法定程序、平等对待被征收人,实事求是地进行判断。如果有必要的,在调查过程中可以让被征收人参与其中,对调查的事实情况有异议的允许被征收人向调查机关进行询问或说明。调查和认定结果出来之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公告,并通知被征收人。因此,提示:如果被征收人的房屋被认定为合法建筑或者未超过批准期限的房屋的,则是有权获得补偿的;如果被征收人的房屋...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8
实践中,被征收的房屋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经过合法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一种是没有经过登记的或者是临时建筑的房屋。对于合法登记的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是肯定给予补偿的;但是对于没有登记的或者临时建筑的房屋的,则需要进行调查和认定。只有符合相关规定的未登记和临时建筑才可以获得合理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根据该条规定,对于未登记和临时建筑要不要给予补偿取决于是否属于违法建筑或者是超过批准期限的建筑。而对于如何认定违法建筑或超期的建筑,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违法建筑的认定主体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是房屋征收部门也不是房屋价值评估机构。(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8
分享到:
X
2

MSN设置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2

MSN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4

阿里旺旺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免费电话
1

QQ联系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2

MSN设置

6

二维码管理

5

律师热线

  • 010-86393036
  • 400-150-9288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