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639-3036、400-150-9288
老百姓放心的法律服务平台 Legal Service Platform for Ordinary People

合法房屋被强制拆除,如何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日期: 2023-02-16
点击次数: 36

强拆有违法强拆,也有合法强拆。在征收拆迁实践中,合法房屋遭遇违法强制拆除的情形并不少见,此类违法行为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拆迁工作,极大地损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激化了被征收人和行政机关之间的矛盾,给政府公信力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那么被征收人如何判断强拆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呢?大家可以从以下5点入手:

1、是否具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在房屋的征收过程中,如果征收主体没有向被征收方作出或送达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或者征收补偿明显不合理、不合法,政府不能实施拆除。

2、申请强制执行的主体是否适格?

只有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才具有申请法院强拆的资格,其他的机关单位都没有申请法院强制拆除的资格。

合法房屋被强制拆除,如何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3、被征收方有没有在规定期限内不搬迁、不复议、不诉讼?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在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搬迁期间内被征收人不搬迁,并在决定到达被征收方之日起的60天内没有提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政府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房屋。

也就是说,如果被征收人已经在法定期限内启动程序维权了,这个时候的强制拆除行为肯定是违法的。

4、强制拆除的期限是否在有效期内?

强制执行的申请时间应当自被拆迁方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被征收人是否拿到合法合理补偿?

始终牢记,先补偿、后搬迁。在征收过程中应当保证被征收方获得合法、合理的补偿,安置房置换或足额的货币补偿,不能让老百姓越拆越穷,政府在对方生活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不得强制拆除房屋。

上述五点,有任一一点不满足,强拆就极有可能是违法的,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保留好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合法房屋被强制拆除,如何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遭遇违法强拆后,能否要求政府部门恢复原状?

如果房屋遭遇违法强拆,有些被拆迁人维权时可能会要求将房屋恢复原状,那么这样的诉求可以得到支持吗?

首先房屋被违法强拆,可以要求将被强拆的房屋“恢复原状”,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但并不是所有情况下恢复原状的诉求都能得到法院支持。这是因为违法强拆经常发生在征收过程中,征收是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以行政权取得集体、个人财产所有权并给予适当补偿的行政行为,征收具有强制性。

拆迁户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也就意味着该房屋在短期内肯定要拆,现在房屋被拆已经成为既定事实,如果重建后短期内重新拆除,这是对社会资源的浪费,所以在衡量社会利益后,法院基本不会支持“恢复原状”请求。所以,只有恢复原状在客观上具备可能性、在社会经济效益层面具有价值性的情况下,可以判决行政机关将被拆除房屋恢复原状。

但是不能恢复原状,该赔偿还是要赔偿的,如果通过行政诉讼确认行政机关强拆行为违法,那么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而国家赔偿原则上不得低于被征收人应得的合理补偿。需要参照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征收补偿标准,全面、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各项损失,确定损失数额,直接判决行政机关对房屋及其他人身、财产损失一并予以行政赔偿。

合法房屋被强制拆除,如何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我们看一个案例。

【万典案例】

案情简介

原告高xx系湖北省武汉市某区居民,在当地拥有合法的房屋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证书载明:建筑面积为172.99㎡,设计用途为住宅,总层数为2层。

2020年8月3日,因旧城改造项目,上述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内。房屋征收管理部门为xx区改造更新局、征收实施单位为xx街道办事处(二者为本案被告)。

xx区政府同步公布《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明确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补偿项目包括房屋价值补偿、装修补偿、房屋附属设施补偿、临时安置补偿、搬迁补偿等。

2021年8月23日,被告组织多名工作人员动用挖掘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强制拆除了原告房屋,部分生活物品被毁坏。

律师介入涉案房屋是合法房屋,强拆行为严重违法

原告高xx认为自己的房屋是合法建筑,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严重违法,于是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冯凯、王丽媛二位律师代理案件。

合法房屋被强制拆除,如何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万典律师认为涉案房屋是合法建筑,原告是涉案房屋及生活物品的所有权人,被告在未经原告同意和许可的情况下强制拆除原告房屋,损坏原告生活物品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严重侵害了原告的财产权、居住权等合法权益,强拆行为严重违法。

之后律师协助高xx向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被告2021年8月23日强制拆除原告位于xx小区房屋的行为违法。

法院审理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法院审理认为:

关于涉案强制拆除行为的合法性问题。

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及庭审调查情况可知,涉案房屋被强制拆除的事实存在。

xx区改造更新局作为涉案项目的房屋征收部门,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负有组织实施涉案项目红线范围内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委托并监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实施征收补偿具体工作等职责。在xx区改造更新局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涉案拆除行为并非其实施、亦无证据证明系其他主体所为的情况下,该局应被推定为涉案强制拆除行为的实施主体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在原告未获得征收补偿、xx区改造更新局亦未就涉案强制拆除行为的合法性提供有效证据的情况下,该拆除行为应属违法。因涉案强制拆除行为不具有可撤销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该行为应依法被确认违法。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确认被告武汉市xx区城区改造更新局于2021年8月23日强制拆除原告高xx位于武汉市xx区xx号房屋的行为违法。

合法房屋被强制拆除,如何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合法房屋被强制拆除,如何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合法房屋被强制拆除,如何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相关阅读 / Video More
发布时间: 2019 - 10 - 18
点击次数: 366
【拆迁律师】户口迁移,城市户口能否迁回农村?2019年有何申请条件与程序?一、户口迁移的基本介绍:(一)户口及户口迁移: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载体为户籍(户口簿)。而户口迁移,则是现行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一般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二)户口迁移分为很多类型:有市外迁入、老人投靠子女、市内迁入、市外迁出、市内迁出(所内迁移、所间迁移、跨区迁移)等,不同的迁移要提供不同的材料,具体流程也要以当地的的流程为准。(三)在取消农业户口前,将城乡居民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不同户籍。这也就有了农村迁到城市,城市迁回农村的情况了。二、2019年城镇(城市)户口可以迁回农村吗?申请条件有哪些?一般户口的迁移,只要满足条件都是可以的,所以说2019年城镇(城市)户口可以迁回农村,但是想迁回去还是得符合条件:(一)原户籍属农村,退休后迁回:如果当初是因为工作原因而将户口迁出,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只需要开具相关的材料证明,办理相关的手续即可迁回去。另外如果农村还有以前留下来的房屋,同时还会继续享受宅基地的使用权。(二)在农村生活,但户口在早年迁出:如果是一些长期还留在农村生活,但是自己的户口却在早年间迁出了的,想要迁回来的就需要提供直系亲属,或者是能够提供农村的房屋房产权及承包地的相关证明也可。(三)夫妻双方一方为农村户口:一般夫妻...
发布时间: 2019 - 10 - 17
点击次数: 316
【拆迁律师】农村土地买卖,如何进行,才是合法的?一、农村土地买卖是否合法?依现行的法律,农村土地只可以转让,不能进行买卖。所以,私下买卖土地是不合法的。保护合法的土地流转行为,转让或者买卖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是流转的形式之一,但要依法转让。农村土地私下转让,签订的买卖协议合同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一)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后,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二)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三)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二、哪些农村土地才可以入市?依现行的法律,目前农村土地买卖,只有一种情况是属于合法的:那就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一)什么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规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原有土地管理法中,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集体土地,在很多情形下不能直接作为建设用途,必须征收为国有土地之后由地方政府来统一供应。这便是地方政府...
发布时间: 2019 - 10 - 17
点击次数: 488
【拆迁律师】2019年养殖用地新规:养殖场符合四个条件,养殖用地无需再审批一、在最新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中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应当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条件,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业。二、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中:要求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可以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预留用地空间,提供用地条件。任何地方政府都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三、当然,养殖场也不是说建造就能建造的,达不到环评设计要求,还是不能...
发布时间: 2019 - 10 - 16
点击次数: 677
【拆迁律师】没有宅基地产权证,拆迁能否获得补偿?各地这么规定宅基地确权正在各地进行,虽然农村宅基地确权原则上为“一户一宅”,但由于历史原因,,农村一户多宅、私搭私建建的情况也很普遍,那么问题来了,有地无证或者多出来的宅基地没有宅基地证,在拆迁时能获得补偿吗?一、原则上在征地拆迁时,要依据宅基地使用权证书进行补偿。比如河北廊坊:被征收户选择按产权调换方式进行安置的,以被征收村民合法宅基地证载面积为补偿依据,按每户宅基地证载面积的85%补偿相应的面积的楼房,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完成搬迁的,给予合法宅基地证载面积的15%奖励,最终达到1:1。被征收户愿意以货币方式补偿安置的,按应给被征收人征收补偿面积每平方3000元的价格给予补偿。被征收户愿意以部分产权置换与部分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安置的,参照以上两种方式综合进行补偿。二、但是在实际处理中,有的地区也会考虑到由于宅基地管理问题而导致部分农民朋友有地无证的情况。比如济南:在《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上住宅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的通知》中就对没有宅基地证的拆迁补偿做出了新的要求:在安置房方面,无合法宅基地证的,由各区政府依据《济南市市区宅基地审批管理规定》(济政发[2010]15号)组织认定,认定结果经公示后作为依据确定安置房屋建筑面积,最高不得超过264平方米。在建筑物补偿方面,无合法房产证的,由各区政府依法组织认定房屋建筑面积,最...
发布时间: 2019 - 10 - 16
点击次数: 238
【拆迁律师】农村宅基地:转让需要注意哪些条件?转让协议应注意哪些事项?对于农民朋友来说,宅基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依现行法律,农村宅基地是归村集体所有,不是农民朋友的个人财产,因此,农民朋友所称“我家的宅基地”,应理解为我家建房所使用的宅基地,而不能理解为地就是我自己家的。同样,依现行的法律,宅基地不能买卖交易,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买卖交易,但必须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相互交易才是合法有效的。否则,您买的房屋没办法更名过户。房屋不办理更名过户不具有产权约束效力,即房屋产权不归您所有。一般在同村集体转让宅基地的情况下,需要签订一份协议来保障双方的权益。一、农村宅基地转让,需要注意的条件:(一)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二)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三)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四)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五)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二、转让宅基地协议应注意哪些事项?同村宅基地转让,应该如何签订协议:(一)明确出让方(甲方)和购买方(乙方)的权利义务;1、出让方不得隐瞒宅基地的重要事实,比如存在法律纠纷、是否有法律争议、债权债务关系等。这也是对买卖双方起到一个保险作用,在一定的法律效应下将房屋真实情况摆在明面上,避免事后出现问题。2、购买方办理房屋过户相关手续,出让方有义务配合购买方办理并提供相关资料和签字签章...
发布时间: 2019 - 10 - 14
点击次数: 253
【拆迁律师】土地已确权,村委会是否有权收回?土地确权的权利主体是谁?我们知道,对于农民朋友而言,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土地确权能够依法保障农民朋友的土地承包权益。土地确权,主要是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一、土地确权实测面积少了怎么办?若实测面积少了,集体有机动地的,能补足就补足;若集体无法进行调整的,那就不调整,只能维持现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二、土地确权多出来的土地怎么办?一般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变多或者变少,只要误差在5%以内,与原来的土地面积相差不是很大的话,基本上不用担心。但若是多出来的土地或者少了的土地数量较大,就要申请重新进行实测勘查,并在现场进行监督。若确实数据属实,那这就是最终的确权面积。因为以前的土地证上的面积多是人工拿皮尺测量,而现在都是采用的卫星定位测量,本来测量上的误差就不能够有效避免,只能尽可能精确,因此若本次确权土地多了,只要在确权证上注明“承包地二轮合同面积”和“实际测量面积”就行了。三、土地已确权村委会是否有权收回?土地确权后,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收回农村土地...
法律法规
最新新闻 / News More
1
2025 - 04 - 01
2025年4月1日,万典律师事务所收到(2024)最高法行再2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本案系针对本事所代理陈xx诉福清市人民政府,福清市玉屏街道办事处的征地拆迁案件,最高法院改判:一、撤销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闽行终790行政裁定,二、维持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闽03行初90号行政判决(莆田中院判决结果为确认福清市人民政府,福清市玉屏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行为违法)。裁判要旨:1,虽然当事人不在征收红线之内,但政府会议纪要体现需要对当事人实施征地拆迁的内容、其他户《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中体现了市县政府委托街道实施征收的内容,足以证明市县政府违规将案涉房屋纳入征收范围,拆除行为系市县政府和街道办在实施征收过程中将当事人房屋强制拆除;2、市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不具有征地拆迁强制执行权限,违反先安置后搬迁原则强制拆除,其行为违法。最高法行再2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 政 判 决 书 (2024)最高法行再255号抗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人(一 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陈xx,男,19xx年 x月x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福清市玉屏街道xx村xx路xx 号。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卫洲,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海峰,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诉人(一 审...
2
2025 - 11 - 12
疑难复杂补偿案件,律师火力全开,连续九次胜诉,当事人诉求获得圆满解决 轻信开发商,自行拆除房屋,补偿无法兑现 案件历时十四年,因当事人轻信开发商关于补偿安置的许诺,在2003年土地储备阶段,自行拆除部分房屋(拆迁办认为已经全部拆除),而开发商法人因车祸去世,导致项目由新的开发商接手,2008年项目经重新申报获得土地审批,改为政府征收,因原开发商已经不参与项目,当事人补偿安置无法解决。 政府征收,直接注销土地证,不予补偿 当事人集体土地使用证被县政府和国土局直接注销,当事人为维护权益,阻止开发商施工,多名家人被行政拘留,无奈的当事人只好选择法律程序维护权益。当事人首先委托当地的律师维护权益,请求撤销县政府、国土局注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的行政行为,然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一审全部败诉,在维权失利陷入绝望之际,委托人听说附近一户农民委托万典律师事务所王卫洲律师和冯凯律师代理拆迁纠纷获得成功解决,于是通过打听,找到了万典律师事务所。 绝地反击,连续九次打赢民告官 2012年,当事人聘请万典律师事务所王卫洲、冯凯律师维护权益,成果打赢土地登记诉讼,之后又因解决补偿争议,引发了一次征地不作为诉讼、两次不予补偿决定诉讼、两次补被告共计败诉7次,加上二审,总败诉的次数为9次,2025年9月...
3
2019 - 02 - 17
cctv知名主持人董倩专访,揭秘拆迁律师的幕后故事《对话.中国品牌》 cctv知名主持人董倩专访万典律师事务所近日,cctv知名主持人、记者董倩在cctv《对话.中国品牌》栏目演播室对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专访,万典律师主任律师王卫洲、副主任律师刘磊代表本事务所接受董倩老师的采访,王卫洲、刘磊律师向董倩老师讲述了万典律师的品牌形成之路、拆迁律师的幕后故事。董倩素有毒舌女皇之称,善于抛开现象揭示真相、其提问以犀利、敏感著称,她的采访曾让任正菲难以招架、让董明珠难以回答,甚至有人在采访过程因问题太过于“刁钻”与董倩吵架,在网上声讨董倩,董倩的采访更像是一种审问或者质问,但也正是因为其坚持真实的风格而深受广大观众喜欢,因为她将真相还原给了管众,这正是一位新闻记者最可贵的品质!根据董倩老师的提问,王卫洲、李磊律师万典律师事务所创立的初衷、发展经历、职业梦想、工作感悟的真实故事向董倩老师进行了介绍,以下为采访全过程:董倩:今天我们演播室请到的是两位律师,他们都是专业打拆迁官司的,有一系列的数字和他们是有关系的,他们所代理的业务全部是房屋土地征收类的案件,他们平均每年代理的案件达到500件以上,他们的业务足迹遍布全国三十二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他们代理的业务不仅是一个一个的官司,如果说把他们放在整个中国的社会法制化这样一个进程来看的话,他们所打的官司甚至推动了整个社会和法治往前的前行,我们先来认...
4
2021 - 03 - 10
2016年7月某市大地编织厂(化名)的岳先生(化名)愁容满面,因为的他的企业被当地政府决定征收,但是征收部门对该征收项目的补偿方案制定的很苛刻,对征收范围内的企业非常不利,再加上岳先生的建厂规划建设手续不是太全,征收部门给岳先生的房屋征收补偿极为不利,岳先生的期望值在4-5千万,可是征收部门给予岳先生的补偿只有1000多万,岳先生实在是不愿意被征收。聘请律师维权,连连失利为了维护权益,岳先生决定聘请律师打官司维护期权益,经过多次咨询岳先生找到了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经过和该律所的详细沟通,岳先生和该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并支付了律师费,这下把期望全部放在律师身上,希望通过律师的帮助能维护合法权益。可是经过一段时间的诉讼,岳先生的心又提到了嗓子眼,案件进展极不顺利,提起的诉讼基本上都败诉了,眼看着最重要的诉讼——房屋征收决定案件就要开庭了,岳先生异常的不安,因为这个案件再败诉就彻底完了。换律师,万典律师介入经过和家人充分商议,岳先生决定换律师,这一次岳先生不再像上次请律师那样草率,他经过网络、打听——5318,从媒体上看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十大征地拆迁典型案例,其中一则孔庆丰诉泗水县政府撤销房屋征收决定案件使他非常激动,因为这个案件人民法院以政府征收补偿不到位而判决撤销征收决定,首次认定征收补偿应当按照新建商品房的标准进行补偿,岳先生经过查询获悉本案的承办律师是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5
2022 - 04 - 24
在控制住经济因素和时间因素影响的条件下,当采用社会保障方式进行补偿时,补偿数额越高,农民满意度越有可能提高。而其他方式对农民满意度的影响不明显,这表明相比之下,农民更青睐社会保障式补偿,为什么要不断强化征地补偿标准化?1、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我国土地征收规模日益扩大,并呈现出加速扩张的态势。农村土地征收带来的严重问题是产生大批失去土地的被征地农民,如何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合理补偿,以及如何保障被征地农民今后的长远生计,是影响到城镇化进程的焦点,也是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在我国,土地对于农民既是重要的生产资料,同时也是就业保障和社会福利保障。农民失去土地将意味着失去工作和基本的生存保障,其严重性不言而喻。因此,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保护好被征地农民的土地权益对农村社会的稳健发展至关重要。2、为新型城镇化道路奠定良好的民生基础被征地补偿农民的补偿水平以及安置补偿方式很有必要,对于今后科学制订征地补偿标准,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方式,以及缓解因征地补偿引起的社会矛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城市化进程中农民的基本权益,缓解基层矛盾并减少征地纠纷,从而为未来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奠定良好的民生基础。世界各国发展经验表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可避免地要伴随着农业用地向建设用地的转化,且所转化的农地多为耕地,因此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不管是在资本主义国还是社会主...
6
2022 - 07 - 20
为了加快城镇化的脚步,各个地方会根据当前情况进行部分拆迁,征地自然会对这部分的居民进行一定的征地补偿。作为普通人也应该了解征地补偿的相关费用组成,其中就包括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不论征地补偿费用多少,都有这几个部分。而所有的费用也应该在三个月之内结算完成,保障居民的利益。土地补偿费这部分的费用补偿对象是土地所有人,补偿的原因很简单,这是因为这部分的土地被国所征用,需要补偿土地所有者之前在这部分土地上的投入以及收益。根据合理的计算之后赔付一定的补偿费用,这就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在国征用了农民集体土地之后,在这期间内,部分农业人口因为土地被征用,导致这部分人口生活困难,因此陷入困境。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国家需要对这一类农业人口给予一定的补助费用,才能够保证他们的正常生活。青苗补偿费是指征用土地时,如果此时土地上仍然在生长的农作物,例如水稻、小麦等等,因为征收土地而造成的这些农作物的损失,将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偿费用,也就是青苗补偿费,这也是必不可少的,也是整个征地补偿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除了土地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青苗补偿费之外,如果在被征用的土地上出现了其他的地上建筑物,例如房屋,水井,水渠等等,后续将获得一定的补偿费用,也被称作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而补偿数额大小,则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定。
7
2022 - 08 - 30
当自己居住的房屋被相关部门征收,在此过程当中就需要得到拥有的房屋征收补偿,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对于那些不了解的普通人民群众来说,并不知道房屋征收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哪些下面为大家做简要介绍。1、房屋重置费在对别人房屋进行征收的时候,需要征收单位按规定向拆迁房屋的使用人或拥有人提供多方面的补偿,其中就包括房屋补偿费,也就是房屋重置费,以此来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在此过程当中,需要根据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来进行划分,按每平米多少的价格进行计算。2、周转补偿费当自身的房屋被征收,而自己又没有地方居住的时候,此时一般征收方也会为用户提供周转补偿费,就是让用户临时有居住的场所。一般来说临时居住的条件也需要进行,换挡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给予相应的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在征收单位对房屋进行征收的过程当中,为了能够鼓励用户协助房屋进行搬迁,或者主动放弃一些权利,然后会给予用户一些奖励性的补偿费,比如用户可以自愿迁往郊区的话,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那么可以给予其他的奖励性补偿。综上所述,房屋征收补偿费其实所包含的方面也是比较多的,并不是大家口中所了解的单一的一个方面,因此对于那些即将面临拆迁的房屋所有者来说,在面对房屋征收问题的时候,也应当了解清楚所获得的补偿,争取权益更大化。
8
2022 - 10 - 26
为了使得人们的居住条件和环境能够得到合理的改善很多的地方会将老旧的房子进行征收,并且让居民能够获取到相应的费用之后去购买新的地方的房子,从而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以及环境,使得人们能够在一个较为优美并且良好的环境下去进行生活,但是房屋征收补偿的相关事宜是较为繁琐的,需要人们认真的去进行对待才能够防止当中出现问题或者矛盾。什么是房屋征收补偿?当某些地方的房子需要进行征收的时候就需要给到房屋主人一定的补偿,而这种补偿有时是需要根据各种条件和规定去进行计算的,并不是人们所想的那么简单,有时这种补偿是需要通过房屋面积以及居住人员数量来进行计算,但是因为计算的方式以及流程是不一样的从而有一些人对此并不了解。为了保障人们在进行房屋征收补偿的过程当中是以合理合法的过程来进行计算以及获取到相应的补偿,人们可以去与有经验的律师进行相关的了解以及沟通,从而明白自己在进行房屋征收的过程当中获取到怎样的补偿是较为合理并且符合规定的,只有以较为了解规定以及规则的方式去对待房屋征收,才能够保障后续人们的利益不会受到侵害。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获得认可,在进行相应的沟通当中人们需要了解到相关的政策以及条款是什么样子,并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进行商讨,只有以良好的沟通方式以及交流方式去进行沟通确认才能够保证自己在获取到征收补偿的时候是没有漏的,如果出现了遗漏就很可能会给房子的主人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并且未来的居住环...
学法用法
分享到:
X
2

MSN设置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2

MSN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4

阿里旺旺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免费电话
1

QQ联系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2

MSN设置

6

二维码管理

5

律师热线

  • 010-86393036
  • 400-150-9288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