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司法强拆需提交的材料:
1、拆迁人、委托拆迁人的法人资格证书、资质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拆迁公告;
3、拆迁许可证;
4、拆迁项目的计划规划、国土等部门批文;
5、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文本;
6、拆迁裁决程序的证据材料;
7、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过渡用房的基本情况。
二、司法强拆的流程:
1、受理申请材料、核对申请材料,经办人员签署初审意见;
2、材料不齐全不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五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补正;
3、征求相关处室意见,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局领导签署意见;若局领导不同意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若局领导同意申请司法强制拆迁的,制作申请文书,证据随同申请文书一并提交法院;
4、材料齐全的,受理之日二十日内制作强制拆迁申请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行;
5、配合法院送达裁定文书,执行强制拆迁;
6、强制拆迁文书归档。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