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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淄征公告[2018]198号为提供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地块1位置范围姜萌路以东、联通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北郊镇固玄店村、胥家村、固玄庄村、孙家寨村、和家村;用途:住宅用地、商服用地、科教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地块2位置范围姜萌路以西、联通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北郊镇白寨村、十里村、孙家村、后草村、黑土村、前草村、苏家村、陈套村;用途: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地块3位置范围姜萌路以西、人民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班里村、白寨村、张坊村;用途: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地块4位置范围姜萌路以东、张周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西坞村、东坞村、班里村;用途: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地块5位置范围柳园路以东、孝妇河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仇套村、韩套村、杏元子村;用途: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淄博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Ⅰ级区片每亩补偿7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