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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是法院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求,通过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方式,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具体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和确定力的特征,即当法定的不再争议、不可更改期限到来时,该具体行政行为就取得了不可更改、不再争议的确定力,行政机关和对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成员必须予以尊重。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是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也就是说如果被拆迁人已经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了行政诉讼的,政府就不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更不能自行实施对房屋的强制拆除。北京拆迁律师提示: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2
征收土地公告,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部分,是土地征收工作中非常必要也很重要的步骤,《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对征地公告的时间、内容、机关及法律后果等做了详细规定。1、征地公告时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公告由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2、征地公告内容;征地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2)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3、征地公告的法律后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2
城市扩建中需要拆掉很多老房子,但由于年代久远,很多房子都没有房产证,但又不属于违章建筑,那么是不是没有房产证的拆迁户就不能获得拆迁补偿?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所有权的补偿,根据相关规定,不是房屋产权人就不能得到拆迁补偿款,但并不是没有房产证就不能证明自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房产证的原因有很多,不同情况需要分开说明。没有房产证的老房子:一、如果是农村中的老房子,因为农民都是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房子,所以没有产权证时只要集体组织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证明这个房子是你的,在拆迁时也能够得到拆迁补偿款。二、而在城市中,如果房子没有产权,那么只能找卖给你房子的人或持有产权证的人,双方协商房产过户到你名下,以补正自己的房屋产权,否则将不能拿到拆迁补偿款。(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2
城市扩建中需要拆掉很多老房子,但由于年代久远,很多房子都没有房产证,但又不属于违章建筑,那么是不是没有房产证的拆迁户就不能获得拆迁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所有权的补偿,根据相关规定,不是房屋产权人就不能得到拆迁补偿款,但并不是没有房产证就不能证明自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房产证的原因有很多,不同情况需要分开说明。违章建筑:违章建筑因为不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才不能通过政府审批拿到房产证,法律不保护这种房屋产权。因此在拆迁时,拆迁当事人不能得到拆迁补偿款,但这不意味着当事人得不到任何补偿,拆迁人可以得到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若房屋被强拆时,建筑内的财产被损坏,也能获得相应的赔偿。(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2
城市扩建中需要拆掉很多老房子,但由于年代久远,很多房子都没有房产证,但又不属于违章建筑,那么是不是没有房产证的拆迁户就不能获得拆迁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所有权的补偿,根据相关规定,不是房屋产权人就不能得到拆迁补偿款,但并不是没有房产证就不能证明自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房产证的原因有很多,不同情况需要分开说明。未过户的房屋:只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被拆迁的房屋也是可以买卖的,但如果卖方没有将房屋过户给买方,那么房屋的产权人依然是卖方,房屋拆迁时买方将不能获得拆迁补偿费。遇到这种情况,买方可以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同卖方一起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或者主张解除合同,这时卖方应该成为违约责任,向买方支付赔偿金。(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2
城市扩建中需要拆掉很多老房子,但由于年代久远,很多房子都没有房产证,但又不属于违章建筑,那么是不是没有房产证的拆迁户就不能获得拆迁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所有权的补偿,根据相关规定,不是房屋产权人就不能得到拆迁补偿款,但并不是没有房产证就不能证明自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房产证的原因有很多,不同情况需要分开说明。产权存在争议的房屋:如果房屋产权不明晰,当事人之间还有争议,一方在房屋登记机关提出了异议登记,房产持有人可以提起确认之诉,请求法院确认房产的权属。即使房产证持有人已经获得了拆迁补偿款,也可以要求放还。律师提醒:如果不能认定为违章建筑,又没有房屋产权证的话,还是可以获得适当的补偿的,一般是参照建筑成本进行补偿,可能就比合法有效的房子补偿的少得多。(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2
对于房屋拆迁之前,被拆迁人只是等着拆迁方来拆迁,但是就补偿的问题被拆迁人往往在拆迁之前就不会去想,更不会想着如何去应对,所以说,当拆迁方来跟被拆迁人进行谈补偿的时候,被拆迁人就随口要价。律师提醒被拆迁人,在拆迁谈判中一定要多听少说,听到拆迁方给出的补偿后和自己的实际损失进行比较与衡量,如果不能弥补你的损失,那么谈判也不要走向恶性循环的一个走势。如果补偿不合理,被拆迁人可以选择不签字,在后续可以委托专业的拆迁律师进行维权,通过法律的途径拿回属于自己合理补偿。那么,拆迁当中与拆迁方谈判的时候不能说哪些话呢?不知道啊,不懂政策,不明白你们说什么:这句话,相信被拆迁者都不会陌生,很多被拆迁人在面对自己不专业的问题的时候,都会说一些这样类似的话,以表示“你说那些没用,说了我们被拆迁人也不明白”等。那么,就如此类话说给拆迁方听的时候,他们真的会给予你们正常的拆迁补偿费用吗?真的会宽容你们的不知吗?答案肯定是不会的。所以,面对拆迁时,这些以此类推的话最好是别轻易说。(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2
对于房屋拆迁之前,被拆迁人只是等着拆迁方来拆迁,但是就补偿的问题被拆迁人往往在拆迁之前就不会去想,更不会想着如何去应对,所以说,当拆迁方来跟被拆迁人进行谈补偿的时候,被拆迁人就随口要价。律师提醒被拆迁人,在拆迁谈判中一定要多听少说,听到拆迁方给出的补偿后和自己的实际损失进行比较与衡量,如果不能弥补你的损失,那么谈判也不要走向恶性循环的一个走势。如果补偿不合理,被拆迁人可以选择不签字,在后续可以委托专业的拆迁律师进行维权,通过法律的途径拿回属于自己合理补偿。那么,拆迁当中与拆迁方谈判的时候不能说哪些话呢?随便你们吧,我就是不搬:这种情况在拆迁当中也是常见的,但是,被拆迁人要明白,有的时候声音越大,态度再坚决,补偿也不会因此而提高的,拆迁方也更不会害怕你的怒吼,这样做也有可能只会适得其反。所以,我们一定要铭记,在遇到问题的时候一定要保持冷静,不要过于激动,找到合理合法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2
对于房屋拆迁之前,被拆迁人只是等着拆迁方来拆迁,但是就补偿的问题被拆迁人往往在拆迁之前就不会去想,更不会想着如何去应对,所以说,当拆迁方来跟被拆迁人进行谈补偿的时候,被拆迁人就随口要价。律师提醒被拆迁人,在拆迁谈判中一定要多听少说,听到拆迁方给出的补偿后和自己的实际损失进行比较与衡量,如果不能弥补你的损失,那么谈判也不要走向恶性循环的一个走势。如果补偿不合理,被拆迁人可以选择不签字,在后续可以委托专业的拆迁律师进行维权,通过法律的途径拿回属于自己合理补偿。那么,拆迁当中与拆迁方谈判的时候不能说哪些话呢?补偿标准一定要达到我希望的:为什么此时不让被拆迁人这样报价呢?第一,随口的报价过早的暴露了自己的底线,后续再提升补偿也是很难达到的,打个比喻来说,就好比此时的行为给自己设置了一块天花板,给自己的补偿设置了一个上线。要知道,随口的报价可能会有漫天要价之嫌,很容易让对方觉得这个补偿是高要了。(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2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因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依法享有集体的土地承包权,从另一方面来说,也即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村民,就能享受土地被征收产生的补偿费。《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中规定:“二、在农村土地承包中,必须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不允许对妇女有任何歧视。农村妇女无论是否婚嫁,都应与相同条件的男性村民享有同等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剥夺其合法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和其他有关经济权益。”因此,如果“外嫁女”是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是可以获得其可得的征地补偿费。当然如何认定是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呢?《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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