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639-3036、400-150-9288
老百姓放心的法律服务平台 Legal Service Platform for Ordinary People
选择类型
联系电话;:400-150-9288 联系电话:010-5318-6190    
中国 · 北京 · 总部地址: 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金隅嘉华大厦D座411
我们的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8:00 周六至周日:13:00-22:00
万典讲堂
房屋拆迁会发生一些问题,例如拆迁工作中双方因拆迁补偿事宜未谈成,拆迁安置问题产生异议等,但是千万不要忽略一个重要的问题,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需要注意的事项,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写在协议里的才重要。一、协议书内容:小时候觉得这个只是大人的硬伤,和我们这些永远18岁的小仙女没什么关系,不,作为一个过来人的身份,这是每个人必经的过程!混得好不好,工资都得爆!这个时候的我,面对叔叔阿姨哥哥姐姐弟弟妹妹的目光,我真的好怕!!!二、法律效应:协议书签订后,首先要由拆迁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还要注意一点,在依法代管的房屋拆迁时,代管人是拆迁主管部门的,必须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同时,拆迁户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应交给拆迁方,并由拆迁方交给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三、内容事项:1、协议为民事合同,只涉及民事问题,包括范围为拆迁过程中如何安置、补偿被拆迁人的损失等。进行房屋拆迁则属于行政行为,并不是协议内的内容;2、协议内的当事人是指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如果涉及到房屋租赁的,承租人也可以成为当事人。而当事人具有法定性和特定性;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必须有的条款为: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4、协议签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在日后发生纠纷时是一个有效的证据;5、协议签订时必须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签订,...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9
首先,上诉人认为原裁判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所谓认定事实错误,是指原裁判对案件事实作出了与实际情况截然相反的认定;所谓认定事实不清,则指原裁判对案件事实的认定缺乏充足、可靠的证据,所得结论含混不清,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其次,上诉人认为原裁判适用法律有错误。衡量案件的质量有两个基本的标准,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如果一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了,不仅直接违背了“以法律为准绳”的诉讼原则,而且会造成实体处理结果的差异,导致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失当。因此,上诉人可以此为由提起上诉。再次,上诉人认为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影响到案件正确判决的。程序违法的情形主要有: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未开庭审理即作出判决的;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从司法实践看,程序公正并不必然导致实体公正,但是,却可在极大的程度上保障实体公正。因此,如果一审程序不公正或者有错误,一般会影响到实体判决的正确性;退一步讲,即使违反法定程序并未影响实体判决的正确性,也难以消除当事人对法院裁判公正性的怀疑。基于此,当事人完全可以以程序违法为由提起上诉。最后,一审裁判作出后至上诉期届满前,当事人发现了新的证据,而这新证据足以改变一审裁判的结论。因此,当事人可基于新证据而提起上诉。(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9
在拆迁时,很多人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明明自己的房子和别人的结构面积都差不多,但是拆迁补偿款却没有别人拿得多。有些人便觉得这样不公平,去找拆迁方谈判。事实上,在进行拆迁补偿谈判的时候,拆迁房不会召集大家来同意定个价钱签协议,而是对每家每户进行走访,针对具体情况,给出具体补偿金额。在谈判的时候,可以能会因为各种主观非主观因素,影响到补偿款的数目。在前文的客观条件相似的条件下,补偿有差异明显是因为主观原因。所以说,还是我们的谈判方式出现了某些问题,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我们对自己房屋的价值不够了解。一、谈判时,要清楚自己房屋价值多少,才能做到心中有数。如果不清楚,讲话迟疑,开价保守,很有可能被拆迁方抓住机会一味压低补偿款。那么该如何了解自己的房屋价值呢?首先,自己的房屋如果是合法有证件的,一般可以正常的按照流程获得补偿;如果房屋没有证件,就要看是农村房屋还是城市房屋。2008年以前建造的农村房屋,就算无证,只要不是建立在农村耕地上,就可以按照正常房屋进行补偿;1984年之前建立的城市房屋,没有证件也可以按照合法房屋进行补偿。其次,如果房屋是合法有证的房屋,那么房屋可以获得的补偿主要是由房屋地理位置、结构装修、实际建设成本等因素决定的。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参照周边3公里内的商品房价格,进行大致的估算。如果周边没有商品房,地理位置比较偏远,可以按照建造成本算,比如说砖混补偿单价在1000元左右,框...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9
1、产权证书:正如上面小编所讲,有的安置房是需要经过一段时间之后才能办理产权证书的,购房者在购买安置房之前,一定要针对安置房的性质和年限了解清楚。安置房产权与商品房有很大的区别,这一点购房者一定要明白。2、交易时间限制:一般安置房的交易时间会比较长,所以其买卖过程中不可预见风险就会越多。如上文提到的第一类安置房卖方要在五年后才能交易过户,这中间出现不可预见因素和纠纷的可能性也大,如卖方因房价上涨而毁约、卖方死亡、房屋被抵押、被查封等风险出现,这些风险都会给买方带来一些难以解决的麻烦。3、利润限制:由于安置房的售价明显低于商品房,有的开发商在修建安置房的时候会缩减建造成本,影响房屋质量和居住环境。生活中,大多数的安置房小区与商品房小区对比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外观和绿化。安置房的绿化率低,小区内景观简单,多为草坪、硬质铺装等造价成本低的设计。物业管理上也不如商品房小区规范、严格,居住的舒适度和安全性会打折扣。4、共有产权人:有些拆迁安置房也许还存在房屋共有人,而共有人也是房屋交易中风险的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而拆迁房买卖合同在订立时来源就很明确了,权属也清楚,如果拆迁户主张合同无效,那么这种行为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会给安置房买卖带来风险。5、税费风险:很多安置房的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税费承担主体及方式,或者因为买卖期限较长导致国家政策变化...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9
一、看到底是谁断了你的水电气暖:要注意通知的署名和盖章。常见的通知主体有供水供电公司、开发商、街道办、村委会、拆迁办、拆迁实施单位、城市更新局等。二、针对不同主体有不同的对策,比如:1、如果是供水供电公司的问题,被拆迁人应该报修,保留好录音证据。2、如果是开发商的问题,被拆迁人应该打110报警寻助,如果警方不作为注意留证。3、如果是拆迁方、街道办、村委会、更新局等政府部门的问题,可以提起复议、诉讼。三、一般维权“武器”:1、申请查处。被拆迁人可向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查处相关断水断电的违法行为。2、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对打着利民旗号行暴力拆迁的政府行为,百姓束手无策往往是因为信息不对称的原因。法律给了我们权利来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3、提起复议或者诉讼。如果对拆迁过程中的一些决定、程序或政府部门不作为等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诉讼,要注意时效复议60天内,诉讼6个月内。4、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断水断电的行为违法,同时一并请求法院要求对方对因断水断电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这是最有效的救济途径。5、报警立案。如果断水断电的行为导致其他方面的损害,触犯刑法的,被拆迁人还可向公安机关报警立案。通过合法有效的法律途径终止拆迁方的违法逼迁行为,用法律武器化被动为主动。生活中遇到的具体情况更加复杂,本文不能详尽。针对不同部门的行为到底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建议您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9
一、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哪些案件?(一)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二)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三)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四)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五)刑事申诉案件;(六)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七)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八)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九)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十)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的其他案件。二、拆迁律师能帮您什么?首先,作为专业的拆迁律师,其专业知识以及处理拆迁过程中纠纷让他们应对非法拆迁显得有条不紊,其次一旦他们介入案件之后向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拆迁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结果,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找到拆迁的违法之处,进而提起相关诉讼;审查征收拆迁的程序合法性以及审查供地行为的合法性。启动律师调查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后续程序根据律师调查结果逐步展开,进而妥善解决问题,最后,在一些必要的情况下,还会通过一些实践积累的经验技巧,可以帮助拆迁户提高一审案件的审理法院的层级。(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9
一、忌未签协议就先搬迁:一些被征收人在拆迁过程中,非常主动地搬离了房屋;还有些被征收人在征收工作人员的动员下,积极地搬家了;更有些被征收人并不常住在即将拆迁的房屋中,在知道要拆迁时也只是偶尔过来看看。无论是哪种情况,在未签协议的前提下先行搬离了被拆房屋,甚至没有对房屋摄影摄像保留证据,就给了征收方偷拆、强拆的机会。二、忌恼羞成怒撕毁文件:对征收方下发或张贴的征收文件、补偿安置方案或评估报告等征收文件,一些被征收人因过于气愤,在下发的第一时间就给撕掉了。这是非常错误的方式,因为这些文件都是以后提高补偿维权的证据线索。正确的做法是保存好征收文件或及时拍照录像。另外,被征收土地、房屋的手续证件要保留好,谨防征收方以核实土地、房屋合法性为由让您上交原件,如需上交一定要上交复印件。因为若缺失证明原件,就相当于没有补偿主体资格,征收方极易以此要挟被征收人接受低补偿或没有补偿,您也有理说不清。三、忌拒绝协商谈判:这里提醒性格比较急躁的被征收人,在面对征收办上门协商工作时不要一味拒绝。征收方主动找您谈判说明征收方希望能通过谈判解决双方意见不一的情况,那补偿就还有提升空间。谈判打的就是心理战。被征收人首先要调整好心态,在谈判中情绪要稳,至少表面看起来不慌不忙。其次谈判地点最好是自己家里或者自己熟悉了解的地方,尽量不要孤身一人到不熟悉的地方谈判,避免被强迫签字。最后谈判全程要录音取证,记录征收方的口头...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9
一、房屋拆迁严格按照户口安置是否合理?房屋拆迁分为农村房屋拆迁和城市房屋拆迁,根据土地性质不同,参照的法律也不同。对于城市房屋的补偿方式,可以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参考周围类似房地产均价进行补偿。对于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房屋,拆迁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但在实践中除了按照面积补偿外,还可以按照户口进行补偿,即根据户籍上的人口来计算补偿,每人安置多大面积,或者置换多少货币。这种补偿方式只要合理也是可行的。但大家需要注意,在实践中,拆迁方常常利用不同的补偿方式作为压低我们补偿的手段,对于房屋面积大人口却很少的,拆迁方就按照家庭人口数进行补偿,每个人口安置定量面积或者折算货币,算下来与我们被拆迁人原来拥有的房屋相去甚远。二、按户口安置,人口少补偿就少?这种理解是错误的。需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这里需要提醒大家,按照户口补偿不是只以户籍人口为依据。户籍上的人口是重要的参考,但不是唯一的计算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明确规定,征收拆迁工作,要保证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如果按照人口进行安置,同样结构的房屋,安置下来的房屋面积却与原先的相差甚远,明显违背了政策规定。因此,对于我们多出的面积,征收方也应该按照正常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拆迁不一定能让我们致富,但至少原来的居住生活水平应当得到保障。(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9
对于拆迁中,法律与当地政策的关系,根据我国法律的位阶冲突原则,下位法不能与上位法相抵触,也即是地方制定的政策法规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拿拆迁补偿来说,如果国家规定最低补偿五万,地方政策不可以规定只补偿三万,四万。这样的补偿方案就是不合理的,只要是不合理的补偿被拆迁人都可以拒绝签字,通过诉讼争取合理的补偿。很多当事人遇到拆迁都不知道自己的补偿算不算合理,往往以周围人的为参照,周围都是那样的,那么自己也就同意这样的补偿。其实,被拆迁人自己对房屋价值都应当有一个估量,不管是按照哪种方式进行补偿,都不能低于被拆迁人原有房屋的价值。如果连自己原先的水平都保障不了,那么这样的补偿显然是不合理的,被拆迁人可以和征收方进行沟通要求,或者联系律师帮助自己争取合理的补偿。(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9
一、常见情况以及法律规定1.房子一直下不来:如果开发商准备与被拆迁人进行产权置换的房子不具备居住条件或者房屋正在建设(就是被拆迁人住不进去),那么开发商应支付一定的补偿让被拆迁人能够自行解决住房问题,或者是开发商为被拆迁人提供住房作为过渡。常见的补偿方式有两种:一是按照原房类似的房子的月租金确定,另一种是按照房屋每平米多少钱一个月来计算。如果延期,需要继续补偿。2.商户停业:有些商户因为被拆迁导致自己的生意停滞,那么也能够获得相应补偿。一般是按照生产经营效益来确定(征收之前一年的平均税后利润来确定)。或者是按照同行业的平均利润来计算。3.住房困难户:对于住房困难户,开发商应在安置房平米上增加一定的平米数,作为补贴。安置房最小不能小于45平米。4.病残、特困人员:对于家庭成员中有:大病、残疾、贫困、高龄等人员。开发商在安置房之外还应该给与一定的货币补贴。二、律师提示:1.在拆迁协议签订之前应该先将过渡费用谈妥。2.如果开发商不履行相应的协议,或者一直以各种借口推脱,那么要尽快咨询专业的律师,与开发商协商。3.必要情况下可以在律师的帮助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2 - 19
2640页次76/264首页上一页...  71727374757677787980...下一页尾页
分享到:
X
2

MSN设置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2

MSN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4

阿里旺旺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免费电话
1

QQ联系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2

MSN设置

6

二维码管理

5

律师热线

  • 010-86393036
  • 400-150-9288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