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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通知书高检行监【2023】xx号关于陈xx诉福清市人民政府、福清市xx街道办事处、第三人福清市xx街道xx村民委员会行政强制一案,本院经审查已于2024年6月26日决定以高检行监【2023】xx号行政抗诉书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特此通知。当事人陈xx代理律师陈海峰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康静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案情介绍当事人陈xx系福建省福清市某村村民,在本村合法拥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因道路项目建设需要,当事人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之内。因当事人不认可有关部门确定的补偿安置标准,未能与其签订补偿协议。2018年7月7日,福清市人民政府、福清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征收方”)组织人员将当事人部分自有房屋强制拆除,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陈xx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陈海峰、康静二位律师介入维权。万典律师协助陈xx向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