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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05 - 20
点击次数: 19
吉林: 房屋被偷拆,三年后找到“凶手”是谁,确认强拆违法还来得及吗?裁判要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的规定,应当理解为既要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的内容,也要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故行政复议期限应当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且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为实施主体之日起计算。本案中,宽城区人民政府认定张xx申请复议已超过法定期限的依据为复议被申请人提交的答复书,三张显示张xx及其亲属张x才曾到xx街道办事处的照片,以及(2023)吉01行初xxx号行政裁定书。但答复书并非证据,照片也无法直接反映出张xx此时已知晓案涉拆除行为系xx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执法局所实施,行政裁定书亦未认定该事实。上诉人张xx代理律师王玲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案情介绍上诉人张xx系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某村村民,2020年10月份上诉人与本村村民刘xx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了刘xx宅基地上约10㎡的房屋,房屋宅基地证也一并交付上诉人。该房屋位于长春市宽城区四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2021年4月21日,上诉人外出不在家时,房屋被不明身份人员强制拆除。上诉人及家属多次向多部门反映强拆房屋问题,一直未找到谁是强拆主体。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上诉人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王玲律师代理案件。2023年底,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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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05 - 14
点击次数: 93
江西:赣州肖xx征地社保一案,当事人向省政府申请复议,最终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圆满结案!申请人肖xx代理律师姜泉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云刚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江西省人民政府案情介绍行政复议申请人肖xx系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某村村民,世代居住于此,并在村里承包土地用于种菜维持家用生计。截止到2023年6月,申请人因章贡区人民政府多次组织实施征收其家庭的承包土地和房屋,其家庭承包的土地现已经被全部征收。至今当事人及家庭成员没有参加被征地农民的失地保险,导致其原有生活水平明显下降、长远生计无保障。(现场照片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肖xx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姜泉、刘云刚二位专业律师代理案件。万典律师介入案件后通过信息公开等方式调查取证,了解土地征收情况,并于2023年5月10日向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邮寄了书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之后获悉并确定江西省政府于2022年12月29日作出的《关于章贡区2022年度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赣土批字[2022]386号)(以下称“386号批复”),该批复涉及征收申请人家庭的承包土地和宅基地等。律师认为涉案批复没有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参与陈述和建议权,在征地报批前从未征求其意见,也未依法告知和可以申请听证的权利,依法应予撤销涉案批复。省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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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05 - 09
点击次数: 34
江苏企业强拆案后续:申请国家赔偿拒不处理?行政复议区政府责令街道办进行赔偿!裁判要点因被申请人拆除申请人房屋的行为已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违法,案涉拆除行为对申请人造成实际损害,违法行为与实际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被申请人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被申请人自2024年10月23日收到申请人提交的行政赔偿申请,直至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之日,未作出是否行政赔偿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申请人常州xx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吕磊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来海军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江维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常州市xx区xx街道办事处案情介绍行政复议申请人常州xx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材料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7日,位于常州市xx区xx工业园一号,主要经营金属制品的制造与加工等。被申请人xx街道办事处在2022年7月1日至2日到申请人家中告知申请人房屋被划入拆迁范围,涉及征收,7月8日被申请人派工作人员到申请人经营场所进行测量,丈量完尺寸让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明确标明还有遗漏,后7月14日下午就有多人堵门不让进出,并逼迫签字,期间没有送过任何评估报告给申请人,协议上的价格申请人也不知情。2022年10月26日,被申请人没有向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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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04 - 27
点击次数: 17
江苏: 居委会组织近百人强拆房屋,哪来的权力?经诉讼法院判街道办担责并确认违法!裁判要点xx居委会作为居民自治组织,不具有对合法房屋实施搬迁补偿的法定职权,其签订案涉协议以及拆除案涉原告房屋的行为,均应视为接受xx街道办的委托实施,xx街道办应对此承担法律责任,是本案的适格被告。被告xx街道办未履行法定程序即径行强制拆除原告公司的房屋,没有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定职权且程序违法,依法应当确认其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原告常州xx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吕磊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来海军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江维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告常州市xx区xx街道办事处案情介绍原告常州xx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材料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7日,位于常州市xx区xx工业园一号,主要经营金属制品的制造与加工等。被告xx街道办事处在2022年7月1日至2日到原告家中告知原告房屋被划入拆迁范围,涉及征收,7月8日被告派工作人员到原告经营场所进行测量,并将房屋情况说明、装饰装修及附属物设施补偿计算表、房屋评估结果汇总表、房屋搬迁评估价格表送达给原告,但原告向被告反映评估内容失真,缺乏很多赔偿项目及物品,被告并未采纳。后7月14日下午就有多人堵门不让进出,并逼迫签字,期...
11
2025 - 04 - 25
点击次数: 30
四川:户口迁到城镇,村里老房被拆了能要求再安置宅基地建房吗?裁判要点本案中,刘xx的案涉房屋因遂资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被征收拆迁,刘xx与xx区政府于2010年5月1日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对房屋拆迁补偿费用、拆迁期限、过渡费用及住房安置等内容进行了约定。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案涉安置补偿协议签订后,刘xx已按照约定拆除案涉房屋履行了搬迁义务,xx区政府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全面履行案涉安置补偿协议内容,为刘xx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切实保障其安置补偿利益。上诉人刘xx代理律师陈海峰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遂宁市xx区人民政府案情介绍上诉人刘xx与其妻子、两个儿子、父亲一家共5口人,原均系四川省遂宁市某村村民,并在该村享有152平方米宅基地使用权和1.3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2006年1月份上诉人刘xx与妻子、儿子4人将户口迁至绵阳市游仙区,其新户口簿上注明“非农业家庭”。2008年7月22日,xx区政府为上诉人刘xx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刘xx的父亲未迁移户籍,仍未农村村民,于2017年去世。2010年,因遂资眉高速公路建设需要,xx区政府对上诉人刘xx名下宅基地房屋(以下简称涉案房屋)征收,并由遂宁市xx镇政府代表区政府于2010年5月1日与上诉人刘xx签订《遂宁市xx区遂资眉高速公路...
12
2025 - 04 - 21
点击次数: 21
裁判要点风机厂系xx居委会的村集体所有制企业,风机厂的历任法定代表人均由xx居委会负责人担任。2004年6月18日xx居委会出具《证明》载明“兹有烟台市风机厂原电器车间翻新后仍属风机厂,有权卖。”本案中,xx居委会以该证明中xx居委会的签章行为未经村民会议授权和决定构成越权代表为由主张案涉合同无效。但是否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履行相关村民议定程序系xx居委会一方应当履行的法律责任,在合同相对人王xx已经足额缴纳38万元款项、案涉合同已经履行近二十年的情况下,xx居委会以上述理由主张案涉合同无效,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本院不予支持。综上,一审判决驳回xx居委会和xx合作社的诉讼请求,证据充分,本院予以确认。上诉人烟台市芝罘区xx居民委员会被上诉人王xx代理律师郭士龙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江维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案情介绍2004年6月18日,风机厂与王xx在共同签订的《购买土地、房屋合同书》中约定,风机厂将自属产权的原电器车间厂房一幢(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左右)及所属的场地(整体土地面积2.6亩左右)(下称涉案房地产)卖给王xx,土地房屋合计卖价38万元,土地使用权自2004年6月18日至2054年6月18日止50年;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永久属于王xx所有。同时约定,合同签订后,王xx首付10万元,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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