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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04 - 12
点击次数: 17
【山东】房屋被强拆后征收方拒不承认,拆迁户委托万典律师诉至法院终获胜!原告肖xx代理律师夏涛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树南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山东省沂南县xx街道办事处基本案情原告肖先生系山东省沂南县某村村民,1996年11月3日、12月29日,原告分两次共计向村委会缴纳宅基地占用费1900元,房屋于1996年打地基、2006年建成,一直居住使用至今。2020年当地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原告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内,因征收补偿协议一直未达成,11月21日,被告沂南县xx街道办事处将肖先生的房屋强制拆除。随后肖先生与同村人协商后,决定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夏涛、王树南二位律师代理案件。经过万典律师收集证据梳理案情后,认为本案街道办事处主要存在以下两个违法点:一、原告的房屋属于合法建筑,在未经原告许可的情况下,被告强制拆除原告房屋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严重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七条:“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原告是本村村民,在本村有合法的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属于合法建筑。被告在未经原告同意和许可的情况下强制拆除房屋的房屋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严重侵害了原告的财产权、居住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合法权益,强制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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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04 - 09
点击次数: 12
导读:未告知被拆迁人起诉期限就拆除房屋,也属于违法行为。政府职能部门不能在不告知的情况下强行拆除,房主对拆除行为不满的,有权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基本案情上诉人鲁先生一家人系云南省昭通市某县居民,2004年8月19日,鲁先生通过国有出让的方式,在当地取得了159、160、161号三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2013年11月29日,当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审批并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允许鲁先生一家人在三块土地上修建住宅,但由于经济困难,当时鲁先生只在159、160号地块上修建了一层房屋。2018年4月20日,鲁先生又经过当地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审批,将建设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11月29日,随后于2019年6月末完成了房屋的剩余建设。鲁先生一家人没想到的是,在2019年7月4日早晨,被上诉人xx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到鲁先生家中,口头告知其所建房屋系违法建筑,应立即拆除,并于当日配备大型挖掘机,将鲁先生一家人修建的第二层房屋阳台挖塌、柱子挖断,并导致一层地板开裂。确权房屋却被强拆明明是经过许可建造的房屋,为何会有如此遭遇?鲁先生一家人随后紧急联系到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并委托郭士龙律师代理案件。郭律师经过收集材料分析案情后认为,此次县自然资源局将鲁先生一家人修建的房屋定性为违法建筑,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且其行政强制执行前没有作出行政决定,亦没有履行催告程序,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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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04 - 08
点击次数: 48
原告沈xx代理律师王卫洲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温州市xx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基本案情原告沈先生系浙江省温州市某村村民,于1998年经批准在某街道建造了6间砖瓦结构的二层楼房,该房屋在建造时已经办理了合法规划施工手续、土地出让手续,并缴纳相关税费。1989年因房屋二楼太热,原告对屋顶进行了适当维护修缮,加铺了石棉瓦。1994年因台风对房屋屋顶造成破坏,原告在此对屋顶进行了维护修缮,但房屋从未改变性状。之后因当地征收开发项目,沈先生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后原告因被告温州市xx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征收改造没有合法手续而拒绝在拆迁协议上签字,于是2018年8月2日被告对原告作出温x综法限拆字【2018】第012-2005号《限期拆除决定书》(以下简称“2005号限拆决定”)。沈先生的代理律师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王卫洲律师认为,被告作出的2005号限拆决定错误认定原告建筑物不合法,其行为实质是以拆违代拆迁,迫使原告同意征收,于是协助沈先生向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证件不全≠违建关于原告房屋的合法性,王卫洲律师认为:原告房屋依法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证书,受法律保护,并非违法建筑,被告作出被诉限拆决定严重错误:首先,在鹿城区、温州市乃至全国范围内,公民住宅房屋基本上均未办理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这个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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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04 - 06
点击次数: 18
【广西胜诉】没签协议没给补偿却要求交出土地,看万典律师如何解决!原告韦xx代理律师姜泉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丽媛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本案情原告韦先生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某村村民,2008年12月27日,原告在当地取得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面积为60.2㎡。尔后,韦先生经相关部门批准,在该宗地上建有砖混结构三层私人住宅房屋一栋,建筑面积190.24㎡。因政府要进行城中村改造,其所属房屋及宅基占地被告知实施征收拆迁。2020年3月25日,柳州市xx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到韦先生家与其协商拆迁补偿事宜,但并未达成一致。2020年5月19日,柳州市xx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向韦先生送达了《办理房屋拆迁手续通知书》,告知原告于5月22日前到拆迁部门办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拆迁手续。6月17日征收拆迁服务中心又向韦先生送达了《房屋拆迁通知》、房屋拆迁补偿核定表、房屋拆迁产权调换核定表,告知原告于2020年6月22日到拆迁部门办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拆迁手续,领取房屋拆迁补偿款并腾出房屋等。因韦先生一直未见到过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及征地范围红线图,并且按照政府称,原告房屋早在2013年就已经进行征收,早已属于国有土地,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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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04 - 01
点击次数: 6
行政复议申请人林xx代理律师郭士龙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树南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师律师被申请人福建省xx乡人民政府基本案情行政复议申请人林先生系福建省xx村村民,经村委会同意在自留地建设简易房用于生产生活。2020年12月18日,当地乡人民政府向林先生下发《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认定林先生的房屋为违法建筑,要求他在收到该限期拆除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自行拆除房屋并恢复原状,否则将强制拆除。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林先生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郭士龙、王树南二位律师共同代理案件。律师介入万典律师经过调取材料、分析案件后,认为乡政府作出该《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应当依法予以撤销。万典律师认为:被申请人无权作出该处罚决定,其行为属于超越职权,应当依法被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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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03 - 30
点击次数: 4
上诉人安顺市xx养殖专业合作社代理律师王玲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黄果树旅游区xx镇人民政府基本案情上诉人安顺市黄果树旅游区xx养殖专业合作社,在当地修建用于养殖小黄牛的砖混加钢架棚结构房屋。2018年11月20日,被上诉人xx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政府)对养殖场的房屋强制拆除,致使上诉人损失惨重。随后上诉人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王玲律师代理案件,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确认强拆行为违法。2019年11月12日养殖合作社向镇政府提交了赔偿申请书,请求赔偿饲养的牛、养殖场房屋、养殖场附属设施及其他各项经济损失等,但镇政府在法定期限内一直未予以答复。王玲律师协助养殖合作社向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本案焦点有以下两点:1、赔偿责任由谁承担?2、赔偿项目及金额的问题。关于镇政府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万典律师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他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的,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该行政机关为赔偿机关。本案中,被上诉人xx镇政府强制拆除上诉人养殖场的行政行为已经被生效判决确认违法,被上诉人对该行政行为给上诉人造成的合法损失,应予赔偿。《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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